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未缴社保,劳动关系继续存在需支付经济补偿-枣阳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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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4)鄂0683民初893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4年7月,安某红到襄阳市某某建材有限公司上班。2015年1月1日-2016年6月16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主要约定安某红在公司化验室工作,为工艺员岗位,合同期限至2021年6月16日。2021年6月16日,安某红达到法定退休年龄(50岁)。安某红一直在公司工作至2023年11月。2023年12月1日,双方办理了离职手续。
襄阳市某某建材有限公司从未为安某红缴纳社会保险,安某红离职前平均工资为3000元/月。安某红向枣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以安某红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为由,决定不予受理。
法院最终判决:确认安某红与襄阳市某某建材有限公司之间自2014年7月至2023年11月存在劳动关系;襄阳市某某建材有限公司向安某红支付经济补偿金28500元;驳回安某红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法律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老板认为,员工一到退休年龄,劳动关系就自动终止了,不用再承担任何劳动法上的责任。这个案子告诉我们,这种想法大错特错!
本案中,虽然安某红在2021年6月16日就达到了5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但法院认为劳动关系一直持续到2023年11月。为什么呢?因为企业从安某红入职开始就没有给她缴纳社保,导致她到了退休年龄也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即使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
企业还犯了一个常见错误:认为让员工签了"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就万事大吉。法院明确指出,这种协议因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社保是国家强制缴纳的,不能通过协议免除。
最让企业"肉疼"的是,因为企业没给员工交社保,即使员工是到了退休年龄后才离职,企业还得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中,企业被判支付近3万元的经济补偿金。
给企业的风险防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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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混淆"退休年龄"和"劳动关系终止":达到退休年龄不等于劳动关系自动终止,如果因为企业原因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劳动关系会继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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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依法缴纳社保:无论员工是否同意"放弃",企业都必须依法缴纳社保。想用"工资中包含五险"的方式规避责任?法院不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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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处理退休手续: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后,企业应及时协助办理退休手续,确保员工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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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用工管理:定期核查员工社保缴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避免日积月累形成更大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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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即使员工口头承诺不要求缴纳社保,企业也不能免责,必须保留所有书面证据。
企业常常认为不给员工交社保能省点钱,但一旦发生纠纷,不仅要补缴,还可能面临罚款、赔偿甚至刑事责任。与其事后补救,不如一开始就规范操作。毕竟,法律风险就像小病,早发现早治疗,花费少;拖到晚期,治疗费用可能翻好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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