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救费和鉴定费保险公司必须赔偿-赤壁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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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作为企业,您是否遇到过保险公司拒赔施救费、鉴定费的情况?别急,今天我们就用一个真实案例来提醒您:这些费用往往是保险公司必须承担的!下面,我以征和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的视角,带您轻松看懂这个案例,帮您避开保险理赔的“大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17)鄂1281民初142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6年10月5日,赤壁市小某子汽车出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小某子公司”)的驾驶员余某勇驾驶鄂L×××××号出租车,在赤壁市体育路某摩托车门店路段超车时驶入道路左侧,与对面江某良驾驶的鄂L×××××号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江某良和乘员叶某丹受伤,双方车辆受损。
小某子公司随后支付了以下费用:
- 向叶某丹支付医疗及护理费4000元;
- 向江某良支付修理费1628元、医疗费4664.47元、鉴定费310元、误工费3000元、交通费100元,共计9702.47元;
- 向余某勇支付修理费4600元、施救费300元,共计4900元。
小某子公司在事故前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壁支公司(简称“财保赤壁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保险。事故发生后,小某子公司要求保险公司赔付18849.63元,但保险公司拒赔其中920元(含鉴定费和施救费),理由是“合同约定不赔”。
法院最终判决:财保赤壁支公司必须在10日内向小某子公司支付保险金18602.47元(扣除争议部分后实付金额),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65元。
三、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防范保险理赔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常踩的“雷区”:保险公司动不动就说“合同里写明不赔”,但法院明确告诉你——施救费和鉴定费必须赔,除非保险公司能证明你签字认可了免责条款!
为啥?
- 施救费(比如拖车费) 是防止损失扩大的“救命钱”。就像车坏在路上,不赶紧拖走可能引发二次事故,这笔钱法律认定为“必要合理费用”,保险公司必须兜底。
- 鉴定费(比如伤情检查费) 是搞清事故真相的“必需支出”。没它咋知道该赔多少?法院说这属于“查明损失的合理成本”,不能甩锅给企业。
- 关键点来了:保险公司如果想拒赔,必须拿出证据证明:
- 合同里清清楚楚写了“这些费用不赔”;
- 投保时他们专门提醒过你(比如加粗字体、单独签字确认)。
本案中,保险公司既没证明免责条款有效,又拿不出“已提示”的证据,自然败诉!
给企业的3条实用建议:
- 签合同时瞪大眼睛:重点看“免责条款”部分!如果字体小得像蚂蚁、或业务员说“反正都一样”,直接要求对方逐条解释并签字确认。否则,这些条款可能无效。
- 出事后证据全留好:修车发票、医疗单据、施救记录……哪怕是一张小纸条也拍下来存手机。本案小某子公司能赢,就靠这些“铁证”让法院相信钱真花了。
- 别被“合同约定”唬住:保险公司一说“按合同不赔”,先问一句:“哪条?您提示我了吗?”如果对方含糊其辞,果断走法律程序——像本案一样,法院大概率站你这边!
保险不是“买完就完”,而是风险防火墙。企业主朋友们,千万别等到理赔时才后悔没把合同当回事。提前把关,才能避免“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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