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免责条款未充分提示企业仍可获赔-谷城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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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财产损失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625民初195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9年9月,刘某开始在谷城某测有限公司工作。2022年4月18日,谷城某测有限公司为19名职工投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某联财保襄阳中心支公司承保。保险期间自2022年4月19日0时起至2023年4月18日24时止,每人意外伤害保额30万元,刘某是被保险人之一。保险条款约定: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保险公司应赔付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期间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2022年9月27日7时03分,刘某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上班途中,因未开启左转向灯且违规变道,与另一车辆相撞,当场死亡。经交警认定,刘某负事故同等责任,且事故发生时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023年8月,刘某亲属就工伤赔偿起诉谷城某测有限公司,双方调解约定公司支付35万元,刘某亲属将保险金索赔权转让给公司。
某联财保襄阳中心支公司拒绝赔付,理由是刘某无证驾驶属于免责条款范围。但法院查明:投保单上法定代表人“马某”签名实为保险公司业务员代签,且保险公司虽在条款中对免责内容加粗加黑,但未通过口头或其他显著方式向企业充分提示“无证驾驶免赔”的法律后果。
判决结果:法院判令某联财保襄阳中心支公司向谷城某测有限公司支付30万元保险金,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三、核心风险提示:企业投保时别让“免责条款”成“纸上空文”
这个案子看似是保险公司的失误,实则给所有企业敲响警钟:光签合同不盯细节,关键时刻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
- 风险在哪?
很多企业以为买了保险就“高枕无忧”,但保险公司常在合同里埋下“免责条款”(比如酒驾、无证驾驶不赔)。法院明确:如果保险公司没用“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提示企业注意这些条款,条款就无效!本案中,保险公司虽然把免责内容加粗加黑,但字体不醒目、没口头解释,企业员工根本没意识到“无证驾驶会丢理赔权”,所以法院判保险公司照样要赔。 - 企业该怎么做?
- 签合同时“多问一句”:别急着盖章!主动要求保险公司用大白话解释哪些情况不赔(比如“员工无证开车出事能不能赔?”),并让对方把解释内容写进合同或邮件留存。
- 留证据比签合同更重要:拍照记录业务员讲解过程,保存培训记录。如果保险公司敷衍了事,立刻换一家——正规公司绝不会拒绝合理要求。
- 定期自查“保险盲区”:每年花1小时梳理:员工是否都有证驾驶?车辆是否按时年检?这些小事一旦出事,就是理赔“拦路虎”。
记住:保险不是“买完就甩手”,而是“签时多较真,出事少求人”。企业花10分钟盯紧免责条款,未来可能省下几十万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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