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易货合同对方失联可直接索赔货款-颍上互易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颍上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互易纠纷
案号:(2025)皖1226民初1327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7月11日,颍上某博商贸公司向颍上某歆商贸公司提供古井和顺白酒(6G规格72箱、5G规格77箱),价值共计80160元。次日,双方签订《易货合同》,约定颍上某博商贸公司缴纳服务费4800元后,可从颍上某歆商贸公司提取等值货物。合同由颍上某歆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签字盖章,颍上某博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彭某签字确认。
但颍上某歆商贸公司收货后,既未提供交换货物,也未退还白酒或支付货款,后失联且停止经营。颍上某博商贸公司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货款80160元。
法院判决:颍上某歆商贸公司赔偿颍上某博商贸公司80160元货款损失,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易货交易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易货交易中的致命漏洞:以为“以物易物”就不用管钱,结果对方卷货跑路,货款都追不回

  1. “等值交换”不等于“零风险”
    很多企业觉得“我给货你给货,没现金往来很安全”,但本案中颍上某歆商贸公司收货后直接失联,导致颍上某博商贸公司既拿不回白酒,也换不到等值货物。法院最终判决对方赔现金,恰恰说明:易货合同本质仍是买卖关系,对方不履约就得赔钱
    企业应对:在合同里必须写清:

    • 交换货物的具体名称、数量、交付时间(例如“2023年8月1日前交付100箱XX品牌矿泉水”)
    • 明确违约条款:“若逾期15日未交货,需按货物市场价现金赔偿”
  2. 法定代表人签约,公司可能“不认账”
    本案中彭某(某博商贸公司老板)以个人名义签字,但法院因他是100%持股的独资公司老板+合同内容属公司业务,才认定合同主体是公司。现实中若公司股权复杂,个人签约可能让企业白忙活!
    企业应对

    • 法定代表人签约时,必须在签名前注明“代表XXX公司”
    • 合同首部写清“甲方:XXX公司(盖章)”,避免用“彭某”等个人称谓
  3. 没留证据=自己扛损失
    本案某博商贸公司能胜诉,关键是有销货清单、盖章合同、工商登记信息等完整证据链。而对方失联后拒不出庭,直接导致败诉。
    企业应对

    • 交货时让对方签收带公章的送货单(仅签字无效!)
    • 用微信沟通履约问题?必须同步发书面函件(快递留存底单)

划重点:易货不是“信用交易”!再熟的合作伙伴,也要做到:
先谈钱,再谈货——合同里写清“若无法交货,按XX价格现金结算”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建议小额试单验证对方信用,大额交易要求预付30%定金
公章比口头承诺靠谱100倍——没盖章的合同、没签字的清单,法院很难支持

征和律师提醒:企业日常经营中90%的纠纷,都源于“觉得小事不用签合同”。作为专注企业法律服务的团队,我们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支持先试用满意后付款,用专业经验帮您把风险拦在交易发生前。别等对方失联才想起法律——提前一步,省下十倍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