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拒缴物业费将被法院强制执行-麻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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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181民初18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原告麻城市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系麻城市某小区物业服务单位,被告鲍某、卢某系该小区10幢2单元401号业主,建筑面积为114.45平方米,属于电梯普通住宅。2022年1月1日,麻城市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与原告麻城市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原告为某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有电梯普通住宅每平方米每月1.1元,服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原告自2022年1月1日起为小区提供公共场所日常保洁清洁、安保安全、小区水系维护、电路管理等基本物业服务,至2024年4月1日退出该小区。被告欠付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未支付,经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收未果。
法院判决结果:被告鲍某、卢某需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支付物业费3399元(原告诉求3399.2元,法院因0.2元误差未支持),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5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物业费不是“能拖就拖”,企业必须守住这三道防线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业主不交物业费,法院强制执行。但背后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坑”:你以为服务到位就能收钱,可法院只认“证据到位”。很多物业公司像本案原告一样,辛辛苦苦干了两年多,最后却因细节疏漏被业主钻空子拒缴费用。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见过太多类似纠纷,今天用大白话告诉你:如何避免“干活拿不到钱”的尴尬?
第一道防线:合同不是签完就完事,得让业主“看得见、躲不掉”
本案中,法院明确说:“业主委员会签的合同,对每个业主都有约束力。”但很多企业栽在同一个问题上——合同签了却没备案,业主一句“我不知道这合同”就能耍赖。
- 企业该怎么做:
- 签合同后3天内,带着业主委员会决议、合同原件去住建局备案(就像本案中麻城市某小区做了备案);
- 在小区公告栏、业主微信群发合同关键页(比如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拍照留证;
- 新业主收房时,必须签收《物业服务告知书》,写明“我已知悉并同意合同条款”。
小提醒:别嫌麻烦!备案文件就是你的“护身符”,业主再狡辩“合同无效”,法院也站你这边。
第二道防线:服务不是“我觉得到位”,得让业主“眼见为实”
原告能赢,关键在用证据链证明“真干活了”:保洁记录、安保巡逻表、设备维修单……这些在判决书里全被法院认可。可现实中,多少物业公司只靠“口头承诺”,服务一出问题就被业主群起围攻?
- 企业该怎么做:
- 每天拍3张工作照(比如清洁后的楼道、维修中的电梯),按日期存好;
- 每月发《服务报告》到业主群,写清楚“本周修了X处路灯、清运垃圾X吨”;
- 重点区域(如车库、消防通道)装监控,保存录像至少6个月。
小提醒:业主说“没看到服务”,你就甩出照片和记录。法院最吃这套——“看不见的服务=没服务”。
第三道防线:催费不是“贴张纸就完”,得让业主“躲无可躲”
本案原告催了两次费:先贴公告,再发短信。法院认定这叫“合法催收”。但很多企业只在门口贴张纸,业主说“没看见”就白忙活。催费要像快递签收一样“铁证如山”。
- 企业该怎么做:
- 第一次催费:在单元门、电梯口贴公告,同时给业主手机发短信(模板:“XX业主,您欠费XX元,请5日内到物业处核对,逾期将法律追缴”);
- 第二次催费:用邮政EMS寄《催费通知书》(备注文件内容),保留寄送回执;
- 业主拒收?全程录像拍摄投递过程,上传云端存证。
小提醒:“没收到通知”是业主最常用借口,但EMS回执+录像=法院眼中的“铁证”。拖过两次催缴期,直接起诉不手软!
最后说句大实话:物业费纠纷90%输在证据链断裂。企业别总想着“业主会自觉缴费”,而是要把每一步变成“法律认得出来的动作”。合同备案、服务留痕、催费闭环——守住这三关,你不仅能像本案原告一样拿回欠款,更能让业主明白:规则不是摆设,法律只帮认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