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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际履行付款义务可能被认定为债务加入需担责-荥阳服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荥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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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企业老板,您是否遇到过这种情况:政府临时部门找您合作,您按要求提供了服务,但最后却和政府部门扯皮要钱?今天我们就用一个真实案例,帮您看清其中的法律风险。别担心,我会用大白话讲清楚,看完您就知道该怎么保护自己了。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182民初3599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1年9月至2023年1月期间,某公司应某委要求,为其提供住宿、餐饮等服务。某委提交的《酒店服务合同》显示,甲方为荥阳市某甲,乙方为某公司,签订于2022年10月12日,约定了房间报价、用餐标准、用房时间、费用结算等条款。某委在庭审中认可其代荥阳市某甲支付部分款项,并通过财政账户向某公司转账。电话录音中,某委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某委需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并承认某委系“代为支付”。某公司最终确认欠款为1135531.24元,某委对该金额无异议。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某委员会支付某公司欠款1135531.24元及逾期利息(以欠款为基数,按年利率3.1%,自2025年3月18日起算至还清为止),同时承担全部诉讼费。但法院驳回了某公司关于“从2023年1月起算利息”的请求,因为合同没约定具体付款时间。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别让“帮忙”变成“背锅”
这个案子最值得企业警惕的点是:某委明明不是合同签约方(合同是和临时机构“荥阳市某甲”签的),却因为实际做了3件事,被法院认定为“债务加入”,必须还钱!

  1. 代付款项:某委用自己的财政账户给某公司转账;
  2. 承认角色:工作人员录音里亲口说“我们是代为支付”;
  3. 接收服务:发票直接开给某委,服务也由某委实际使用。

对企业的真实风险提醒:

最后说句实在话:
企业主们总以为“和政府合作风险小”,但这个案子恰恰证明——越是大客户,越要规范操作! 您可能觉得“请律师太贵”,但比起110多万的欠款和漫长的诉讼,前期花点小钱做合规,才是真正的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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