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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买卖合同风险:口头协议无证据难追责-新郑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新郑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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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企业老板,你是不是觉得“口头说好就行,签合同太麻烦”?这个真实案例告诉你:没证据的口头买卖,钱可能永远要不回来!尤其当对方是个人还是公司傻傻分不清时,损失更大。下面用一个蔬菜批发店的教训,教你避开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4)豫0184民初78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原告是一家蔬菜批发店,经营者叫董某。从2021年7月起,被告李某多次通过微信让董某送菜到某食品公司食堂,李某也用微信付过几次菜钱。2022年11月22日,董某微信发给李某一份送货清单,显示欠款8517元,李某回复“在开会,晚会再说”。12月12日董某又催款,李某回“稍等”,之后就再没消息。

判决结果:法院判李某个人还8517元菜钱,还要加付利息(按银行LPR利率的1.5倍算);但驳回了董某要求某食品公司还钱的请求——因为公司压根不用赔!

三、核心观点:为什么公司不用赔钱?关键在证据!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常踩的“大雷”:

  1. 口头合同有效,但没证据=白忙活
    法律允许口头买卖(比如微信说好送菜),但你得证明“对方欠钱”。董某赢了,全靠微信记录:李某亲自确认欠款、多次付款记录。可很多企业老板只口头谈生意,聊天记录删了、没保存,起诉时法院直接说“证据不足”,钱就打水漂。

  2. 个人行为 vs 公司行为,分不清就倒霉
    董某以为菜是送到某食品公司食堂,就该公司付钱。但法院发现:

    • 所有微信都是李某个人发的,付款也是李某私人微信转的;
    • 没证据证明李某是“代表公司”下单(比如没提公司名称、没用公司账号付款)。
      结果:李某要还钱,公司却全身而退!很多老板吃亏在这——以为对方是公司员工,实际是个人交易,公司不认账。
  3. 拖延催款=自断后路
    董某2022年7月送完最后一批菜,拖到11月才发清单,12月才正式催款。时间越长,对方越容易抵赖(比如李某最后“装失联”)。法律上,欠款超过3年可能彻底失效!

企业防坑指南(非法律人士也能操作)

小提醒:像本案中李某“开会晚点说”“稍等”这种拖延话术,90%是耍赖前兆。听到就该立即要书面确认,否则赶紧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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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真实判例改编,企业风险防范需结合自身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