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公司未尽免责条款告知义务须赔停运损失-巩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巩义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4)豫0181民初60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2023年12月8日下午4点,董某驾驶豫V5××小型汽车在巩义市某路某号,与王某驾驶的豫ADX××新能源汽车发生碰撞。交警认定董某负全责,王某无责。事故发生后,王某当天将车送到巩义市某友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维修,12月13日下午修好。这辆车属于某达公司,是专门跑出租的营运车辆。董某的车在平安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200万元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平安保险公司已赔付2540元修车费。

判决结果:法院判平安保险公司赔偿某达公司停运损失150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如返工维修费);案件受理费25元由董某承担。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很简单:保险公司说“停运损失不赔”,但法院没支持,因为他们没证明自己提前说清楚了

总结:保险公司不是“万能兜底”,但企业只要做对两件事——签合同时留证据、出事后快取证——就能把风险牢牢攥在自己手里。别等损失发生了才后悔,日常的小动作就是最好的“护身符”。


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们常遇到客户因类似疏忽吃大亏。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为企业提供“看得懂、用得上”的法律服务,价格透明、性价比极高,更支持先试用满意后付款——您只需花1小时沟通需求,我们就能定制风险清单,帮您堵住合同、用工、运营中的常见漏洞。法律不该是企业的负担,而是您安心赚钱的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