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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受损后主张贬值损失难获法院支持 - 荆州市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荆州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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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案号:(2025)鄂1003民初174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9月18日,张某购买了鄂DD3****小型普通客车,该车购买时总价值为290900元(含增值税33466.37元)。2025年1月11日,案外人范某驾驶该车进入阳光城某公馆小区停车场时,因入口下坡处排水沟上的铸铁盖翘起,导致车辆底部受损。事故发生后,车辆被送往某汽车销售服务(武汉)公司维修,维修总金额32284.42元(其中配件总金额18667.35元)。该维修费由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依据车险支付。
2025年2月24日,湖北某有限公司应张某委托对车辆事故造成的贬值损失出具评估报告,认定市场贬值为28391元。张某为此支付评估费1400元。
另查明,张某为阳光城某公馆业主,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为该小区物业服务单位。

法院最终驳回了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简单说,张某要求物业公司赔偿修车费、贬值损失等共计6万多元,但法院认为:维修费已由保险公司支付,张某没实际掏钱;车辆修好后能正常使用,贬值损失没有法律依据;保险费差价、评估费和拖车费也缺乏证据支持。

三、企业如何防范类似法律风险?核心教训在这里!
这个案子看似是车主和物业的“小纠纷”,实则给所有企业敲响警钟:公共设施管理不到位可能赔钱,但主张“虚头巴脑”的损失很难获法院支持。我们拆解三点关键风险,教您轻松避坑:

  1. 物业企业:别以为签了“免责条款”就万事大吉!
    物业公司辩称合同里写了“公共设施损坏不担责”,但法院没采纳。为啥?因为《民法典》规定,物业必须对小区排水沟、盖板等公共设施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本案中,铸铁盖翘起导致车辆受损,说明物业没尽到“合理安全管理义务”——比如没留存日常巡查记录,也没在雨季前加固易损部位。
    企业怎么做?

    • 每月拍照片、填表格,把设施检查记录存档(别嫌麻烦!这是救命证据)。
    • 在物业服务合同里明确写清:“业主超速、故意损坏等情形,物业不担责”,但别想靠这完全免责——法院会先看您是否真的尽责了。
  2. 所有企业:员工或客户受损时,别乱赔“贬值损失”这类“隐形账”!
    张某主张车辆“贬值28391元”,听起来挺吓人,但法院直接驳回。为啥?因为车辆修好后能正常开,这叫“损失已填平”。法律只赔“实际发生”的损失(比如真掏了的修车费),不赔“可能少卖的钱”——除非是刚买1个月的新车且修不好。同理,企业遇到类似纠纷(比如客户商品被磕碰),对方若狮子大开口要“品牌贬值费”“未来收入损失”,您大可理直气壮说“不”!
    企业怎么做?

    • 赔偿前先问:损失是否真实发生?有没有发票证明?
    • 对方若拿“评估报告”唬人,盯紧两点:①是不是单方委托的(法院通常不认);②东西修好/换新后是否影响使用?
  3. 关键提醒:保险理赔后,别重复赔偿!
    本案最搞笑的是:张某的修车费已由保险公司付了,还回头找物业再要一遍。法院当场戳穿——您没实际损失,凭啥让物业买单?企业也常踩这坑:比如客户货物被淋湿,保险公司赔了5000元,客户又私下找您要1万元“精神损失”,千万别心软答应!
    企业怎么做?

    • 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查清“钱到底谁付了”。
    • 对方若说“保险没赔够”,要求其出示保险公司拒赔证明,否则一律按“损失已覆盖”处理。

结尾小贴士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企业日常管理中,“做得好”比“合同写得好”更重要。定期维护设施、保留证据链条、理性应对索赔,才能把风险掐灭在萌芽里。如果您担心物业合同漏洞百出、事故处理手忙脚乱,征和律师事务所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就是您的专属“风险防火墙”!我们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方案,更支持先试用1个月,满意后再付款——用专业守护企业每一步,让法律风险远离您的生意。

(注:本文基于真实案例改编,企业名称及人名已按规范匿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