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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投保免责条款未充分说明,保险公司被判赔停运损失 - 鄂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鄂州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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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经常遇到客户咨询类似问题:“明明保险合同写了不赔停运损失,为什么法院还判保险公司赔钱?”今天用一个真实案例,带大家看清其中的法律风险。这个案子特别典型——保险公司因为在线投保时“偷懒”,没把免责条款说清楚,最终白白赔了4500多元。企业朋友看完,赶紧自查你们的合同流程,避免踩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07民终38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11月22日晚,朱某驾驶私家车在鄂州市某路某号,与沈某驾驶的某乙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发生碰撞。交警认定朱某全责,沈某无责。出租车维修7天(11月23日到29日),期间无法载客运营。朱某的车在某甲保险公司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投保是手机在线操作的。保险公司的《免责说明书》里写明:“停运损失属于间接损失,保险公司不赔”,说明书前言还说“工作人员会电话详细解释”,但实际没打电话。投保人朱某只是在电子页面签了名。
某乙出租车公司委托评估,认定停运损失每天580元,7天共4060元,另加评估费500元,合计索赔4585元。

法院怎么判?
一审和二审都支持了出租车公司:某甲保险公司必须赔4560元(停运损失4060元+评估费500元)。保险公司上诉说“条款写清楚了不赔”,但法院认为他们没真正尽到说明义务,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核心风险:别让“电子签名”成了摆设!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在线投保时,光让客户点“我已阅读”或签个名,不能算数! 为什么?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1. 在线合同别“套路化”:投保页面增加“要点确认题”(例如:“停运损失指车辆维修期间无法运营的收入损失,您是否理解?”),答对才能提交。
  2. 留痕是王道:投保后自动发送短信:“您已确认免责条款,详情见链接。24小时内未回复视为理解。”并保存系统操作日志(谁、何时、看了几秒)。
  3. 间接损失要重点标:像停运、停工这类企业常见损失,在合同里单独用一页说明,避免藏在十几页条款里。
  4. 别赌对方不举证:如果质疑损失金额,立刻申请重新鉴定!本案中保险公司一审不行动,二审才喊冤,法院直接说“证据不足,不支持”。

这次某甲保险公司赔得冤不冤?真不冤。法律不是“谁合同写得密谁赢”,而是“谁真正保障了客户知情权谁安全”。尤其现在企业都用APP、小程序签合同,千万别图省事——一个流程漏洞,可能让百万保单变“废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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