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投保免责条款未充分说明,保险公司被判赔停运损失 - 鄂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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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经常遇到客户咨询类似问题:“明明保险合同写了不赔停运损失,为什么法院还判保险公司赔钱?”今天用一个真实案例,带大家看清其中的法律风险。这个案子特别典型——保险公司因为在线投保时“偷懒”,没把免责条款说清楚,最终白白赔了4500多元。企业朋友看完,赶紧自查你们的合同流程,避免踩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07民终38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11月22日晚,朱某驾驶私家车在鄂州市某路某号,与沈某驾驶的某乙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发生碰撞。交警认定朱某全责,沈某无责。出租车维修7天(11月23日到29日),期间无法载客运营。朱某的车在某甲保险公司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投保是手机在线操作的。保险公司的《免责说明书》里写明:“停运损失属于间接损失,保险公司不赔”,说明书前言还说“工作人员会电话详细解释”,但实际没打电话。投保人朱某只是在电子页面签了名。
某乙出租车公司委托评估,认定停运损失每天580元,7天共4060元,另加评估费500元,合计索赔4585元。
法院怎么判?
一审和二审都支持了出租车公司:某甲保险公司必须赔4560元(停运损失4060元+评估费500元)。保险公司上诉说“条款写清楚了不赔”,但法院认为他们没真正尽到说明义务,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核心风险:别让“电子签名”成了摆设!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在线投保时,光让客户点“我已阅读”或签个名,不能算数!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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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点1:免责条款必须“真说明”,不是“假走过场”
很多企业以为,在线投保时把免责条款加粗、让客户滑到页面底部点确认,就算尽责了。但法院说:这远远不够!尤其像“停运损失不赔”这种关键条款,保险公司必须确保客户真正看懂。比如:- 电子页面要设计成强制停留5秒以上,不能一秒就跳过;
- 用大白话解释“停运损失就是修车期间赚不到的钱”,别堆专业术语;
- 像说明书里承诺的“工作人员会电话解释”,就必须真的打电话,否则算欺诈性承诺。
本案中,某甲保险公司虽然让朱某在线签名,但没证据证明他们通过电话、短信补充分释,也没设置“必须读完才能投保”的流程,结果免责条款直接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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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点2:评估费也可能“连带赔偿”
保险公司常辩解:“停运损失是间接损失,不赔;评估费是单方委托的,也不该我出。”但法院明确:如果事故损失需要专业评估(比如修车要多久、损失多少钱),这笔费用就是“必要开支”,保险公司必须赔!尤其当对方证据充分(比如正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你还不申请重新鉴定,法院基本会直接采信。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 在线合同别“套路化”:投保页面增加“要点确认题”(例如:“停运损失指车辆维修期间无法运营的收入损失,您是否理解?”),答对才能提交。
- 留痕是王道:投保后自动发送短信:“您已确认免责条款,详情见链接。24小时内未回复视为理解。”并保存系统操作日志(谁、何时、看了几秒)。
- 间接损失要重点标:像停运、停工这类企业常见损失,在合同里单独用一页说明,避免藏在十几页条款里。
- 别赌对方不举证:如果质疑损失金额,立刻申请重新鉴定!本案中保险公司一审不行动,二审才喊冤,法院直接说“证据不足,不支持”。
这次某甲保险公司赔得冤不冤?真不冤。法律不是“谁合同写得密谁赢”,而是“谁真正保障了客户知情权谁安全”。尤其现在企业都用APP、小程序签合同,千万别图省事——一个流程漏洞,可能让百万保单变“废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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