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签订多份合同内容冲突时以后签合同为准-咸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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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223民初32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湖北某甲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电梯销售安装及维修维保业务的公司。湖北某乙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崇阳县十字街财富大厦项目,后成立咸宁某甲置业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开发商,湖北某乙实业有限公司作为承建方。
2021年5月8日,湖北某甲公司与湖北某乙公司签订《设备销售合同》,约定销售8部电梯,设备总价款1321000元;同日签订《设备安装合同》,约定安装数量为8+8部(共16台),安装费488000元。
2021年12月2日,湖北某甲公司与咸宁某甲公司签订《设备销售合同》,内容基本相同,仅甲方名称变更。
2021年12月20日,湖北某甲公司向湖北某乙公司出具承诺书,承诺在2022年3月15日前完成8部电梯安装并办理备案手续,否则延期一天赔偿1000元。
2022年2月27日,湖北某甲公司开始安装电梯。
2022年3月18日,湖北某甲公司与咸宁某甲公司签订《设备安装合同》,约定安装数量为8部(不再是16部),安装费仍为488000元。
2022年5月16日至7月29日,8部电梯通过检验,结论为合格。双方认可设备销售合同已履行完毕,8部电梯已安装完毕,但咸宁某甲公司尚欠湖北某甲公司安装款60000元。
湖北某甲公司起诉要求支付剩余安装款60000元及违约金等;咸宁某甲公司和湖北某乙公司则反诉要求湖北某甲公司赔偿逾期安装损失等。
法院判决:咸宁某甲公司向湖北某甲公司支付安装款35600元(原欠60000元,扣除违约金2440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三、企业如何防范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
这个案例看似是简单的电梯安装纠纷,实际上暴露了企业在合同管理中的多个"致命伤"。让我用最直白的语言告诉你,企业为什么会栽在这个坑里,以及如何避免重蹈覆辙。
第一招:别让"多份合同"变成"糊涂账"
本案最大的问题就是:同一项目,签了三份合同!2021年5月、12月和2022年3月分别签订,内容还相互冲突。当企业出现这种情况,法院会认定"以后签的合同为准",前面的合同基本作废。
很多企业觉得"再签一份补充协议就行",却没在新合同里写明"本合同签订后,此前所有相关协议自动失效"。结果就是像本案中的湖北某乙公司和咸宁某甲公司,想用早期的承诺书主张高额赔偿,却被法院一句"以最新合同为准"直接驳回。
企业应该怎么做:
- 签新合同时,务必写明"本合同签订后,此前所有口头约定、书面协议均以本合同为准"
- 不要图省事只改甲方名称重新签,要明确说明变更原因和范围
- 建立合同台账,记录每份合同的签订时间、内容和效力状态
第二招:承诺书不是"万能免责金牌"
本案中,湖北某甲公司2021年12月承诺"3月15日前装不完每天赔1000元",但后来又签了新合同。法院认为:新合同已取代旧承诺,违约金按新合同约定(最高5%)计算,而非承诺书中的每天1000元。
很多企业负责人喜欢口头承诺或写简单承诺书,觉得"先搞定项目再说",却不知道这些承诺可能成为日后被索赔的把柄,或者像本案一样——当签了正式合同后,承诺书反而失去效力。
企业应该怎么做:
- 重大承诺必须写入正式合同,不要单独出具承诺书
- 如需出具承诺书,应注明"本承诺书为XX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承诺内容要合理,避免设定明显过高的违约金(如本案中承诺的每天1000元)
第三招:违约责任要"看得见、算得清"
本案中,咸宁某甲公司主张湖北某甲公司应赔偿13万余元,但法院只支持了2.44万元违约金。为什么?因为合同明确约定"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而原告又无法证明实际损失高于此数额。
很多企业签合同时对违约条款敷衍了事,只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损失",结果发生纠纷时要么索赔无据,要么被法院大幅调减。
企业应该怎么做:
- 违约条款要具体:写明计算方式(如"每日千分之五")、上限(如"不超过合同总额5%")
- 保留履约证据:如本案中的安装开工记录、检验报告等
- 索赔时提供实际损失证明,不能仅凭合同约定主张高额赔偿
第四招:费用承担要"白纸黑字"
本案中,湖北某甲公司主张开工报检费18000元,但法院以"合同约定政府部门开工、检验、验收费用由乙方负担"为由驳回。这就是典型的因约定不明导致的损失。
企业在签合同时,经常对"水电费""配合费""验收费"等费用口头约定,结果发生纠纷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企业应该怎么做:
- 在合同中详细列明各项费用由谁承担
- 对可能发生的额外费用约定处理原则
- 履约过程中及时确认费用变更,形成书面记录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合同不是签完就完事的"一锤子买卖",而是需要全过程管理的"生命线"。企业在商业活动中,往往过于关注项目本身,却忽视了合同这个"安全带"。当纠纷发生时,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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