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聊天确认工程款需担责,企业合同管理必须重视 - 咸宁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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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2民终159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18年6月20日,武汉某建设公司与武汉某乙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将湖北咸安某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工程劳务分包给武汉某乙公司。2019年8月30日,湖北某丙公司与咸宁某甲公司签订《咸宁某咸安咸某经开污水处理厂道路工程施工合同》,将道路工程发包给咸宁某甲公司,合同价款867,785.18元。2019年9月12日,武汉某建设公司向咸宁某甲公司转账150万元,备注"咸某经开项目工程劳务费"。2019年11月12日,污水处理厂项目竣工验收,咸宁某甲公司完成施工后,湖北某丙公司仅支付467,076元。
二审中,各方对道路工程款867,785.18元、管网工程劳务费220万元均无异议,咸宁某甲公司自认已收226.7万元。关键证据是湖北某丙公司工作人员李某与咸宁某甲公司现场负责人黎某甲的微信聊天记录:"管网合同分两部分签...一个150万元对市某(已付),一个70万对我们"。
判决结果:
一审仅支持道路工程欠款40万元,驳回管网工程款请求。二审改判:湖北某丙公司需支付咸宁某甲公司工程款800,709.18元(含道路工程欠款40万元+管网工程70万元)及利息,驳回其他诉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建议
核心问题: 没签合同的工程,企业凭什么要赔70万?
本案二审改判的关键,竟是一条微信消息!咸宁某甲公司虽未与湖北某丙公司签订管网工程合同,但对方工作人员李某在微信中明确说"管网70万对我们",法院认定这是职务行为,湖北某丙公司必须买单。这给所有企业敲响警钟:员工随口一句话,公司可能赔巨款!
企业必须规避的5大风险点:
1. "口头承诺"比白纸黑字更危险
- 案例教训:湖北某丙公司没签管网合同,却因员工微信被认定欠款70万
- 防范建议:
✅ 任何工程变更、价格确认必须签书面补充协议
✅ 禁止员工在微信/电话中承诺金额、工期等核心条款
✅ 建立"重要事项双人确认"制度(如:现场负责人+公司盖章)
2. 微信聊天=法律证据,千万别大意
- 案例教训:李某一句"70万对我们"成为定案关键,公司无法抵赖
- 防范建议:
✅ 所有业务沟通必须用企业微信(自动存证)
✅ 员工培训:聊天时避免"我代表公司""这个价格没问题"等表述
✅ 每月备份工作群聊天记录(手机截图可能被删,需用企业存证工具)
3. 付款备注不清=自找麻烦
- 案例教训:武汉某建设公司付150万时备注"工程劳务费",但未写明对应哪部分工程,导致各方扯皮
- 防范建议:
✅ 付款必须写清:"咸安污水处理厂管网工程款(合同号XXX)"
✅ 收到款项后24小时内发确认函:"贵司2025年X月X日付XX万元系支付XX合同第X期款"
4. 零星工程=钱袋子漏洞
- 案例教训:咸宁某甲公司主张12万零星费用,因无签字确认被法院驳回
- 防范建议:
✅ 临时用工/材料必须当日签《现场确认单》(附照片+双方签字)
✅ 拒绝"先干后补":未签确认单的工程,财务一律不付款
5. 员工越权承诺=公司买单
- 案例教训:李某作为现场人员,擅自承诺70万债务,公司无法以"他无权决定"推脱
- 防范建议:
✅ 发布《员工授权公告》并在项目现场公示
✅ 关键岗位签订《责任承诺书》:"未经授权的承诺由个人承担赔偿"
一句话总结生存法则
"不签合同不施工,不留痕迹不承诺"—— 本案中咸宁某甲公司因保存微信记录险胜,但湖北某丙公司因员工一句话多赔70万。企业要记住:法律不保护"我以为",只保护"我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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