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单没签字也要付货款?微信聊天记录成定案关键-随州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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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1303民初10010号(一审)、(2025)鄂13民终804号(二审)
审理法院: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一审)、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随州某下有限公司是生产销售泡沫板、挤塑板等产品的企业。刘某盼是程某多功能厢式车厂的厂长,该厂属于程某集团的承包经营模式。双方长期存在买卖合作关系,随州某下有限公司向刘某盼的厢式车厂供货。
随州某下有限公司提供了8份送货单,金额合计143864.2元,时间从2020年11月11日到2022年7月10日。随州某下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开具了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程某有限公司。2022年6月26日,双方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合同金额为143864元。
2023年5月12日,随州某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与李某露(刘某盼前妻)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工作人员询问:“去年7月27日开的两张发票(21年11月至22年7月的货款)143864元,现在对天添不能付款,怎么办呢?”李某露语音回复:“说不到怎么搞,那个材料已入库的,然后领料已经领出去的,都是挂的天添的供应商”。
刘某盼在公安机关询问时承认双方有合作,但称“我们厂没有查到对方所说的这笔收货单”。双方对其他交易无争议,仅对本案143864元有争议。随州某下有限公司起诉要求刘某盼支付货款及利息。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刘某盼向随州某下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43864元及利息(自2022年7月10日起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核心风险提示:三张纸不如一句微信语音?
这个案例给所有企业老板提了个醒:别以为送货单没签字就能赖账! 很多企业主觉得“客户不签字,这单就不算数”,但法院的判决彻底打破了这种侥幸心理。
为什么没签字的送货单也能赢官司?
- 微信语音成了“铁证”:李某露一句“材料已入库”的语音,直接锁定了货物交付事实。现在很多老板用微信谈生意,随手发个“收到了”“没问题”,可能就变成了法庭上的“催命符”。
- 证据链比单张单据更重要:8张送货单虽无签字,但结合合同、发票、聊天记录,形成了完整证据链。就像拼图——单块看不出画面,但拼起来就是真相。
- 交易习惯也是“隐形合同”:双方长期采用“货到付款”模式,法院直接推定“开票=已收货”。你习惯怎么合作,法律就怎么认定!
企业必须做到的3个动作:
✅ 给微信聊天“上保险”:
- 重要交易必须通过企业微信或工作账号沟通(避免用私人号);
- 每次送货后,让客户发一句“XX月X日货物已签收”并截图保存;
- 每月备份聊天记录到企业云盘(手机删了记录就没了!)。
✅ 签收流程必须“死规定”:
- 在合同里白纸黑字写明:“指定签收人:张某(身份证号XXX),非此人签收视为未交货”;
- 送货单增加“客户确认栏”:“本人确认收到货物,数量规格无误”+签字+日期;
- 大宗交易必须同步拍摄客户仓库签收视频(10秒就够了!)。
✅ 对账要“快准狠”:
- 每月5日前发送电子对账单,写明“如7日内未异议视为确认”;
- 发现金额差异立即暂停供货,别等到积压成“死账”;
- 对长期客户也要每年签一次《交易确认函》,避免“老朋友变老赖”。
特别提醒:本案中刘某盼最大的失误是——在派出所做笔录时承认“双方有合作”,却无法提供付款凭证。企业高管接受询问前,务必先联系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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