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免责条款光加粗不算数,没说清楚照样要赔钱-恩施保险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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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保险纠纷
案号:(2025)鄂28民终141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11月20日17时许,孙某元驾驶车牌号为鄂Q1****大型汽车沿某某镇某某居委会大坪组组级公路行驶,当其行驶至梧桐庙路段时,因倒车操作不当挂坏空中电线与光纤,造成电线与光纤受损,附近居民刘某艳、刘某甲、刘某乙家电路电器和家具等财产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孙某元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孙某元委托某某房地产资产评估湖北有限公司对事故造成的刘某艳、刘某甲、刘某乙、恩施市某合作厅等人的损失进行评估,某某房地产资产评估湖北有限公司在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及第三人工作人员共同参与下对受损现场进行了勘验并于2024年12月3日出具《孙某元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刘某艳、刘某甲、刘某乙、恩施市某合作厅、某某镇变电所全部损失价格评估报告书》,价格评估结论为:本次事故造成的上述人员及单位损失共计58800元,其中,刘某艳损失1100元,刘某乙损失25645元,刘某甲损失28455元,恩施市某合作厅损失1600元,某电力公司损失2000元。损失确定后,孙某元以评估价格委托恩施市某服务中心对上述受损财产(除某电力公司外)进行了更换或者修复,目前已全部完工。某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故孙某元诉至法院。
另查明,孙某元驾驶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处购买了交强险及商业险,本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法院最终判决:某保险公司需向恩施市某服务中心支付财产损失保险理赔款56800元,并支付孙某元评估鉴定费3000元。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核心风险提示:免责条款不是"挡箭牌",没说清楚就得赔!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大坑"——免责条款的有效性。某保险公司明明在合同里写了"电压变化造成的损失不赔",还用加粗字体标出来了,为什么法院还是判他们赔钱?关键点就两个字:说明。
法律是这样规定的:保险公司想用免责条款"免责",光把字加粗、加黑可不够!必须向客户明确解释清楚这条款的意思和后果(比如:"这条说电压变化导致的电器损坏我们不赔,您听懂了吗?")。更要命的是,保险公司还得留证据证明自己解释过(比如录音、签字确认书等)。本案中,某保险公司虽然加粗了免责条款,但拿不出"确实解释过"的证据,法院直接认定"这条无效,该赔还得赔"。
对企业老板的3条救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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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当"甩手掌柜":
如果你是投保企业(比如孙某元这样的车主),买保险时千万别只盯着价格!看到"加粗免责条款",一定要问清楚:"这条具体啥意思?哪些情况不赔?"并保留沟通记录(微信截图、录音都行)。万一出事被拒赔,这些就是你的"救命稻草"。 -
保险公司更要"留痕":
如果你是卖保险的公司,光靠电子签名+加粗字体就想免责?法院根本不认账!正确操作是:- 签合同时口头解释免责条款(比如:"电压变化导致的电器损坏属于间接损失,我们不赔哦");
- 让客户手写确认"我已听懂免责内容"并签字;
- 全程录音录像(现在手机就能搞定)。
没证据=白忙活,最后赔钱还得倒贴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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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清"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本案中,法院为什么认定"电器损坏是直接损失"?简单说:- 直接损失:眼前实实在在少的东西(比如:电视机被烧坏了,值5000元→直接损失5000元);
- 间接损失:未来可能赚到的钱(比如:因停电导致工厂停工,少赚了10万元→间接损失)。
保险公司想用"间接损失"免责,必须证明损失属于后者。像本案中电器被烧坏,明显是"现有财产减少",硬扯"间接损失"就是强词夺理!
一句话总结:免责条款不是"免死金牌",没说清楚=白写!企业签合同时,该问的问、该留的证,一个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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