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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书面合同也要付货款,企业交易必须留证据-襄阳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老河口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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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607民初520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襄阳某甲有限公司从事纺织器材生产销售。老河口某丙有限公司从事面料纺织加工。自2022年3月25日起,某丙公司从某甲公司采购纸管。某甲公司分五次向某丙公司供货共计53603.37元(其中2022年3月25日供货4432.32元;2022年4月29日供货10526.76元;2022年5月14日供货22161.6元;2022年5月31日供货9695.7元;2022年9月16日供货6786.99元)。以上供货均有某丙公司工作人员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2022年6月16日,某甲公司就前四笔货款46816.38元向某丙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某丙公司收到货物后,分三次支付了40000元货款,但尚欠13603.37元未付。

法院判决某丙公司十日内支付某甲公司剩余货款13603.37元,并从2022年9月16日起按年利率5.175%支付逾期利息,直至货款全部付清。

三、法律风险提示
很多老板以为"没签合同就不用认账",这个案子就是一记警钟!某丙公司觉得没签白纸黑字的合同就能赖掉货款,结果不仅被法院判付欠款,还得额外付5%多的利息。其实法律很明确:只要有交易事实+关键证据,口头约定也受法律保护

对企业老板的实用建议:

  1. 送货单别当"废纸"
    每次交货必须让对方员工签字!本案胜诉关键就是5张有签字的送货单。哪怕对方是老客户,也要坚持"签字再卸货"。建议在送货单加粗标注"签收即确认货物数量质量",避免扯皮。

  2. 发票不是"可开可不开"
    某甲公司及时开了发票并让对方入账,这成了铁证。特别提醒:发票抬头要和签约公司完全一致,电子发票发给对方财务后,微信补句"发票已发送请查收",聊天记录就是证据。

  3. "下次结"是最大陷阱
    很多纠纷源于"这次先欠着,下次一起付"。本案因没约定付款时间,法院直接判收货当天就要付款(2022年9月16日最后一笔)。建议:

    • 小额交易:送货单备注"货到3日内付清"
    • 长期合作:签框架合同明确"月结30天"
    • 超过约定时间:立即发书面催款函(微信/邮件都算)
  4. 别等欠款成"坏账"才行动
    某丙公司拖欠近两年才被起诉,结果多付了近2000元利息。教你三步防损失:

    • 拖款7天:微信提醒"王经理,9月16日货款6786元请安排"
    • 拖款30天:发正式催款函(注明逾期利息计算方式)
    • 拖款60天:果断暂停供货,别为"面子"丢"票子"

记住:生意场上没有"绝对信任",只有"完整证据链"。少花10分钟留证据,能省下10万元打官司!下次送货时多问一句"单子签了吗",比事后哭着要钱强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