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餐饮店未查商标信息构成侵权-十堰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5 丹江口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案号:(2023)鄂0303知民初1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3年10月7日,案外人潘某羽经核准注册取得第8485380号"虾皇"商标,有效期至2023年10月6日,该商标核定服务项目第43类:备办宴席;餐馆;餐厅;饭店;酒吧;咖啡馆;流动饮食供应;住所(旅馆、供膳寄宿处);自助餐馆;自助餐厅(截止)。2017年3月28日,潘某羽经核准注册取得第17326521号"虾皇"(图形)商标,有效期至2027年3月27日,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第43类:流动饮食供应;茶馆;餐厅;咖啡馆;养老院;饭店;出租椅子、桌子、桌布和玻璃器皿;酒吧服务;汽车旅馆(截止)。

2018年6月18日、2020年6月15日、2022年5月21日,潘某羽三次授权武汉某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餐饮服务上(包括但不限于门店招牌、门店装潢、服务(或产品)包装、广告发布、授权冠名等,以注册商标证核准使用的范围为准)使用潘某羽所有的全部类别上的虾皇商标(包括但不限于第8485380号、第17326521号注册商标、与上述注册商标相关的近似商标、延伸注册商标等),武汉某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在中国区域内排他许可使用,并有权在授权有效期内以自己的名义,再许可第三方在上述使用权限内使用上述商标。同时,潘某羽还授权武汉某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就侵害潘某羽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其他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并有权取得相应的侵权赔偿,授权期限为自2018年6月17日起至2025年6月16日止。

武汉某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通过新闻报道、广告投放、直营店及加盟店宣传等方式对涉案注册商标"虾皇"进行了宣传推广。潘某羽个人及相关商业实体曾获得"促进发展突出贡献人物"等荣誉。

被告丹江口市某涂仙香辣蟹店于2016年7月1日注册登记,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等,经营场所为湖北省丹江口市沿江路。

2022年5月12日,武汉某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前往丹江口市某涂仙香辣蟹店处取证,武汉某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丹江口市某涂仙香辣蟹店消费299元,丹江口市某涂仙香辣蟹店向其开具湖北通用定额发票。消费期间,武汉某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移动客户端"权利卫士"对上述购买过程及经营场所内外现状进行拍照、录像取证并实时进行可信时间戳电子证据固化保全。取证内容显示丹江口市某涂仙香辣蟹店经营场所门头招牌为"潜江虾皇",店内菜单、席位牌等处使用有"潜江虾皇"字样。

2022年7月28日,武汉某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向丹江口市某涂仙香辣蟹店邮寄送达《律师函》,告知其商标权属的情况以及丹江口市某涂仙香辣蟹店未经许可擅自在餐馆多处使用含有"虾皇"标识的事实,要求立即停止使用上述标识。丹江口市某涂仙香辣蟹店收到《律师函》后,仍使用"潜江虾皇"招牌。

另查明:2022年3月15日,丹江口市某涂仙香辣蟹店的实际经营者叶某梅与案外人张某签订《转让协议》,约定张某将潜江虾皇店转让给叶某梅,转让价格为165000元。

法院判决丹江口市某涂仙香辣蟹店立即停止在其经营的餐饮服务中使用"虾皇"标识,并赔偿武汉某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5000元,驳回武汉某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讲的是一个很常见的餐饮行业问题:接手别人转让的店铺后,因为没查清楚商标情况,继续用原来的招牌,结果被原商标持有人告上法庭,最终被判赔偿。

核心问题很简单:叶某梅从张某那里接手了"潜江虾皇"的店铺,花了16万5千元,以为这就是个普通转让。但她不知道"虾皇"这个招牌已经被潘某羽注册成商标了,武汉某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获得了授权来管理这个商标。结果,叶某梅继续用"潜江虾皇"的招牌经营,被权利人发现并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虽然叶某梅不知道"虾皇"是注册商标,但这不能成为免责理由。"潜江虾皇"和"虾皇"非常相似,消费者很容易混淆,以为这是武汉某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店或者加盟店,所以构成了商标侵权。

对企业来说,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几个非常重要的风险点:

  1. 接手转让店铺一定要查商标:很多人在接手别人转让的餐饮店、美容店等时,只关注设备、位置、客源,却忽略了最重要的知识产权问题。签转让协议前,一定要查询店铺使用的招牌、品牌是否已被注册为商标。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的商标查询系统免费查询,或者请专业律师帮忙核查。

  2. "不知情"不是挡箭牌:很多经营者会说"我不知道这是注册商标",但法律上"不知情"不能免责。商标注册是公开信息,你有义务去查询了解。就像买车要查是不是抵押车一样,做生意也要查招牌是否"干净"。

  3. 招牌用词要谨慎:餐饮行业特别喜欢用"皇""王""霸"等字眼,但这些词可能已经被别人注册。建议企业在起名字、做招牌时,避免使用行业内知名品牌的相似词汇,特别是像本案中的"虾皇"这种已经很有名的品牌。

  4. 收到律师函要及时处理:叶某梅收到《律师函》后没当回事,继续使用侵权标识,这导致她最终败诉。如果企业收到类似通知,不要置之不理,应该立即咨询专业人士,该改就改,避免事态扩大。

  5. 转让协议要明确知识产权条款:在签店铺转让协议时,要加上条款,要求原店主保证所转让的店铺招牌、品牌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并约定如果因知识产权问题产生纠纷,由原店主承担责任。这样即使出了问题,你也可以向原店主追偿。

最后提醒各位老板,商标侵权赔偿可能比你想象的要高。虽然本案只判了1.5万元赔偿(因为考虑了疫情等因素),但在其他案例中,类似侵权可能面临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的赔偿。花点小钱做商标查询,远比事后打官司划算得多。

做生意要"名正言顺",招牌用对了,生意才能长久。在开店或接手转让店前,多花一小时查查商标,可能就避免了未来几个月的官司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