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山寨文具企业必担赔偿责任 - 大冶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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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案号:(2024)鄂0281知民初25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2年5月,上海某国有限公司发现阳新县某图图书城(经营者郑某)在店铺销售画笔。该店铺位于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兴国大道某小学旁,销售的画笔包装印有五瓣樱花图案和“樱花”文字。上海某国有限公司是第157号樱花图案商标和第94号“樱花”文字商标的排他许可使用人,这两个商标核定用于文具、绘画材料等商品。经公证购买和对比,被诉侵权画笔的樱花图案与第157号商标在花瓣数量、缺口等细节上高度相似,整体易导致混淆;“樱花”文字标识也与第94号商标外形相似。法院认定,阳新县某图图书城销售的商品构成商标侵权。
法院判决:阳新县某图图书城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并赔偿上海某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10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赔偿请求。
三、核心观点提示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一家小店卖了24元的画笔,却赔了1000元,但背后藏着企业容易忽略的大风险!很多小商家觉得“山寨”商品便宜好进、好卖,像文具、日用品这类日常货,随便贴个图案或名字应该没事。但法院明确认定:只要商品标识和别人的注册商标“长得像”,容易让消费者搞混来源,就构成侵权。哪怕你只卖了几块钱的东西,权利人也能告你赔偿,而且维权成本(比如律师费、公证费)往往远超商品本身利润。更麻烦的是,一旦败诉,店铺名声受损,还可能被多次起诉,得不偿失。
企业怎么防风险?记住三句话:
- 进货先查“身份证”:别光看价格低就进货!每次拿货时,主动向供应商要商标授权书、产品合格证。比如卖文具,就让对方提供“这个品牌谁注册的、谁允许你卖”的证明。没有这些?宁可不卖,也别赌不会被查。
- 自查就像“照镜子”:定期翻翻自家货架,重点查知名品牌商品(如带“樱花”“卡通形象”的文具)。拿不准时,用手机搜搜商标官网(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免费查),看图案、文字是不是和注册商标撞脸。别觉得“差不多就行”——法院看的是“整体像不像”,差一点也可能侵权。
- 被诉别慌赶紧停:如果收到律师函或法院传票,第一时间下架商品,别等开庭才处理。小商家常犯的错是“拖着不管”,结果赔偿翻倍(本案被告说“取证太久不认账”,但法院照样判赔)。真遇到问题,找专业律师快速解决,比硬扛省钱又省心。
商标不是“随便能用的装饰”,它是企业的“门脸”。卖货前多花5分钟核实,就能避开大麻烦。记住:侵权赔偿可能只要千元,但信任崩塌的损失,你赔得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