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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未经授权卡通形象商品构成侵权,小文具店也要赔钱 - 大冶著作权侵权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0 大冶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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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案号:(2024)鄂0281知民初18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于2015年2月5日出具《作品登记证书》(国作登字-2015-F-00122968),载明"申请者英国某公司经英国某权利公司转让,于2011年9月21日取得了美术作品《呱唧》在全球范围的著作权。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对申请者的上述权利予以登记"。该美术作品是一只通体呈橘黄色的卡通小猫,椭球型的头上戴着一顶蓝色水手帽,双耳呈三角形,左耳上有一缺口,左眼遮有海盗眼罩,鼻子、嘴巴之间有一撮蝴蝶形胡子,双脸颊上有雀斑,脖子上戴有蓝色领巾,耳蜗、胡子、腹部为土黄色,脚穿蓝色鞋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于2015年2月5日出具《作品登记证书》(国作登字-2015-F-00122966),载明"申请者英国某公司经英国某权利公司转让,于2011年9月21日取得了美术作品《海底小纵队标识》在全球范围的著作权。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对申请者的上述权利予以登记"。该美术作品是由圆形镂空章鱼图案以及正下方字母"OCTONAUTS"组成的组合图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于2015年2月5日出具《作品登记证书》(国作登字-2015-F-00122967),载明"申请者英国某公司经英国某权利公司转让,于2011年9月21日取得了美术作品《皮医生》在全球范围的著作权。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对申请者的上述权利予以登记"。该美术作品是一只卡通企鹅,扁椭球形的头上戴着一顶蓝色水手帽,白色扁心形面部上有一双黑色的眼睛和一张黄色圆锥形嘴巴,脖子上戴有蓝色领巾,腹部为白色,足部呈黄色扁平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于2015年2月11日出具《作品登记证书》(国作登字-2015-F-00122989),载明"申请者英国某公司经英国某权利公司转让,于2011年9月21日取得了美术作品《巴克队长》在全球范围的著作权。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对申请者的上述权利予以登记"。该美术作品是一只卡通北极熊,白色脑袋上戴着一顶蓝色水手帽,左右两边有一对半圆形耳朵,耳蜗呈浅蓝色,眼睛为黑色长条形,鼻子、嘴巴之间有着一撮浅蓝色蝴蝶形胡子,脖子上戴有蓝色领巾,身着蓝色衣裤和鞋子,双手叉腰,腰佩蓝色腰带。

2017年10月16日,某与原告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知识产权授权许可协议,某向原告出具《授权书》,将其拥有著作权的《呱唧》《皮医生》《巴克队长》《海底小纵队标识》等美术作品授权给原告使用,授权权限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授权期间自2017年10月16日至2053年1月31日,授权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除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外)。《授权书》中同时载明,某许可原告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维权并获取相应的赔偿款、和解款。原告获得授权后,积极使用、推广涉案美术作品。

2023年6月9日,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向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公证处申请对其购买侵权商品的行为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2023年6月10日,公证员与公证员助理随同原告委托代理人来到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附近门头标识牌显示为"得力文具(三小平价)"的店铺,原告委托代理人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购买了图案显示为"OCTONAUTS"的儿童凹凸立体贴,该店铺购买时取得电子支付付款凭证截图一张(金额为2元),某店铺外拍照一张,某店铺位置截屏一张。购物过程经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现场监督,购买行为结束后,公证员对所购物品进行了拍照并封存。

经当庭拆封公证封存实物,被控侵权产品为儿童凹凸立体贴,立体贴上印制的动漫形象,经比对与原告主张权利的美术作品《皮医生》《呱唧》《巴克队长》《海底小纵队标识》在图案、装饰、色彩、线条等方面基本一致,虽然动漫形象的具体姿态与涉案美术作品存在些许不同,然而以整体观感、综合判断的比对视角来看,可以认定二者构成实质性相似。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被告阳新县某文具三小店必须立即停止销售侵犯原告著作权的商品,并赔偿原告1000元(包含合理开支),同时驳回了原告要求赔偿10000元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元,原告承担20元,被告承担5元。

三、小商家也需警惕:卡通商品侵权风险就在身边

看到这个案例,很多小商家可能会惊讶:"我只是卖了2块钱的贴纸,怎么就侵权了?"别急,我们来用大白话解释清楚这件事,帮您避免类似的法律风险。

卡通形象不是想用就能用

首先,您要明白,像"海底小纵队"这样的卡通形象,都是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就像您家的房子有房产证一样,这些卡通形象也有"著作权登记证书"。案例中,英国某公司把《皮医生》《巴克队长》等形象的著作权登记了,然后授权给某文化公司在中国使用。这就意味着,没有得到授权就使用这些形象,就是侵权。

小店卖小商品也可能侵权

很多小商家觉得:"我又不是大公司,就卖几块钱的小东西,版权方不会找我麻烦。"但这个案例恰恰证明:即使是阳新县某文具三小店这样的小店铺,销售2块钱的儿童贴纸,也会被起诉并被判赔偿。

法院认为,虽然贴纸上卡通形象的姿态与原作有点不同,但从整体上看是"实质性相似",所以构成侵权。这就提醒所有商家:不要以为改一点点就没事,整体感觉相似就可能侵权。

侵权代价不只是赔偿

虽然这个案子只判赔1000元(远低于原告要求的10000元),但别忘了,被告还要承担诉讼费,更重要的是必须"立即停止销售"。对小商家来说,下架商品可能影响生意,还可能面临更多类似诉讼。

法院在判决中特别提到,原告某文化公司已经就同一卡通形象批量起诉了很多商家,获得大量赔偿。为了"防止赔偿总额过度高于权利人因被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法院酌情降低了赔偿金额。这说明,如果您是被批量起诉的商家之一,赔偿金额可能会更低,但您仍然要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防范建议:三步避免卡通商品侵权风险

  1. 进货前查授权:销售任何带有卡通形象的商品前,务必要求供应商提供著作权授权证明。可以简单问:"这商品有正版授权吗?能出示授权书吗?"别嫌麻烦,这能避免大麻烦。

  2. 警惕"高仿"商品:市场上很多"高仿"卡通商品,价格便宜但风险极高。记住:价格越低、越像正版的商品,越可能是侵权产品。不要被"别人也这么卖"的想法误导。

  3. 被诉后别慌张:如果收到侵权通知或被起诉,不要置之不理。可以主动联系权利方协商和解,提供合法进货凭证。在这个案例中,如果被告能证明自己不知情且能提供合法来源,可能减轻责任。

最后提醒: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严格,小商家不再是"法外之地"。花2分钟确认商品授权,远比花2000元赔偿和时间应对诉讼更划算。在商品经济中,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就是保护自己的经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