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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后与企业不构成劳动关系-枣阳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6 枣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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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案号:(2018)鄂0683民初11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赵某,男,1955年6月17日出生,生前居住在枣阳市某社区。2016年10月,赵某进入枣阳市双某有限公司从事制壳工作,工资按计件发放。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某公司也未为赵某缴纳社会保险费。2017年6月5日早上6时许,赵某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赵某的家属向枣阳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但因劳动关系存疑被中止。2017年8月,枣阳市某服务中心出具证明:赵某自2015年7月起每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为86.62元/月,2017年1月起为96.62元/月)。2017年12月,赵某家属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赵某与双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但仲裁委以赵某入职时已满6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不予受理。家属遂向法院起诉。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赵某家属的诉讼请求,认定赵某生前与双某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在于:员工如果已经领取养老保险(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即使企业没签合同、没缴社保,双方也不算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 简单说,就是企业不用当“正式员工”对待,出了事(比如工伤)也不能走工伤保险流程。

为什么对企业很重要?很多公司为了省事,喜欢用超龄老师傅(比如60岁以上农民),觉得“反正干过多年,不用签合同也行”。但这个案子敲响了警钟:

企业该怎么做?简单三步防风险

  1. 入职先查“两证”:招人时务必核实身份证年龄和社保状态。60岁以上人员,要求提供养老金领取证明(像案例中每月领90多元也算!)。农村户口员工尤其要注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在全国普及,别以为“农民没退休金”。
  2. 签合同要“对号入座”
    • 如果员工已领养老金,必须签《劳务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写清楚“双方是劳务关系,不享受工伤保险”,并单独购买意外险。
    • 如果员工未满退休年龄但超60岁(如59岁农民),赶紧补签劳动合同+缴社保,避免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3. 别赌“小概率”:很多企业觉得“老师傅经验丰富,出事概率低”,但交通事故、突发疾病防不胜防。像案例中赵某才上班半年就出事,企业省下的社保钱,可能连诉讼费都不够赔。

一句话总结:用超龄员工不是不行,但必须确认他没领养老金——领了就签劳务合同+买意外险,别碰“劳动关系”的红线。否则,省小钱可能赔大钱,还让员工寒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