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式商铺委托经营中租金收益可因情势变更调整 - 咸宁委托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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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委托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202民初666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15年9月30日,刘某与咸宁市某甲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某购物广场1栋1C082号商铺(面积21.85㎡,总价639,450元)。同时,刘某与湖北某乙公司签订《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约定:
- 委托经营期10年(2016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0日);
- 第4-5年按商铺总价7%支付保底租金,超出租金按7:3分成;
- 第6-10年可选择7%保底租金或按实际租金9:1分成;
- 逾期支付租金按每日万分之三支付滞纳金。
某乙公司与部分业主(580户,占34.6%)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提高租金计算基数,但多数业主(1093户)未签署。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后,某乙公司减免了租户50-60天租金。刘某起诉要求某甲公司、某乙公司按7%支付2024年度保底租金56,660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两公司共同向刘某支付2024年租金25,578元(按购房款4%计算),滞纳金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调整,驳回刘某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风险提示:企业如何避免类似纠纷?
这个案子看似是"业主讨租金",实则揭示了企业经营中的三大隐形炸弹,尤其对开发商、商场管理方敲响警钟:
1. "少数协议"可能无效:产权式商铺必须"少数服从多数"
本案中,34.6%的业主签了《补充协议》提高租金标准,但法院直接认定该协议"对全体业主无效"。为什么?
- 产权式商铺(如商场里分割销售的小铺位)本质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如果少数人享受更高收益,可能破坏商场统一运营,最终拖垮所有业主。
- 企业警示:
- 作为开发商或管理方,别轻易和个别业主签"特殊条款"。即使签了,也可能被法院推翻。
- 正确做法:涉及全体业主利益的事项(如租金调整),必须通过业主大会或公示程序达成多数共识,避免"暗箱操作"。
2. 疫情等"黑天鹅"事件≠甩锅借口,但可合法调整合同
某乙公司辩称"疫情导致经营困难,租金该打对折",法院却只把2024年租金从7%降到4%,而非3.5%。关键点在于:
- 法院认可疫情属于"情势变更"(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但调整需符合公平原则:2021-2022年经济最差时降到3.5%,2023年复苏后就涨到4%。
- 企业警示:
- 遇到疫情、政策突变等风险,别直接"躺平不付钱"。及时发函说明困难,协商阶梯式调整方案(如分阶段恢复原标准)。
- 重点保留证据:比如减免租户租金的凭证、行业停业通知、政府文件等,否则法院可能认为"你只是在找借口"。
3. "保租承诺"是双刃剑:开发商可能被拉来"共同背锅"
某甲公司明明没签委托合同,却被判和某乙公司一起赔钱!原因很简单:
- 销售时宣传"包租收益",客观上忽悠业主买房,就和后期租金损失扯上了因果关系。
- 企业警示:
- 销售时别乱画饼!"年收益7%""稳赚不赔"这类话,可能让你在纠纷中被迫买单。
- 如果必须承诺收益,务必在合同里写清:"该承诺以实际经营情况为准,不作为刚性兑付依据",并让业主签字确认风险。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 签合同时:
- 产权式商铺的委托合同,必须加入"情势变更条款",比如约定:"若遇不可抗力或经济下行,双方可协商调整收益比例"。
- 避免用"保底""稳赚"等绝对化表述,改用"预计""参考"等柔性词汇。
- 经营中:
- 每年向业主公示商场经营数据(如出租率、营收),证明调整租金的合理性。
- 涉及群体利益事项,通过书面通知+业主签字确认,避免"少数人代表全体"的争议。
- 出问题时:
- 别等业主起诉!主动沟通分期支付、延期履行,用"诚意"降低违约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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