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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退还定金不等于合同自动解除-随州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随州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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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13民终83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9月2日,汪某华(买方)、随州某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中介)与白某(卖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约定白某将随州市一套118.6平方米的房屋以46.8万元卖给汪某华。汪某华当天支付5万元定金,双方约定9月4日办理完公证手续后支付尾款。合同明确写明:白某收到定金后不得违约,若卖方反悔,需退还5万元定金并赔偿3万元违约金,同时承担1万元中介费

签约后,白某对付款方式提出异议,要求汪某华先付清全款再过户,但汪某华和中介坚持按合同约定操作(包括白某需配合提供一张"空白银行卡"用于接收后续贷款)。双方为此争执并报警,警察到场调解后,中介重新提议由汪某华直接向白某支付房款,但白某仍不配合。9月4日,白某直接向汪某华转账5万元,备注"定金已退,合同解除"。汪某华多次联系无果后提起诉讼,要求白某支付违约金和中介费。

法院判决结果:一审判决白某支付汪某华违约金3万元、支付中介公司佣金1万元;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驳回白某的上诉。

三、核心风险提示:别以为退了定金就能"一了百了"!

这个案子最值得企业警惕的点是:单方退还定金+口头说"合同解除",绝不等于合同真的解除了! 白某以为把5万元定金退回去,事情就结束了,结果反而赔了4万元(3万违约金+1万中介费)。

为什么白某会输?法院说得很明白:

  1. 合同义务必须按约定履行: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着要配合提供"空白银行卡"(用于接收贷款),这属于正常交易流程,并非白某说的"高风险"。就像你网购时同意卖家发货到菜鸟驿站,不能临时反悔说"不放驿站,必须亲手交到我手上"。
  2. 单方解除需有法律依据:想解除合同,要么双方协商一致,要么符合法定条件(比如对方严重违约)。白某既没和汪某华谈妥,又没证明对方违约,就擅自退钱解约,属于"说不卖就不卖"——这在法律上叫根本违约
  3. 报警不等于免责:白某报警后,警察只调解纠纷,并未认定汪某华违法。很多企业误以为"报警了就有理",但警察处理的是现场秩序,合同是否违约得看法院!

给企业的3条救命建议
签约前务必看清"小字条款":本案中白某显然没注意合同里"必须配合提供银行卡"的约定。企业签合同时,别只盯着金额和交货时间,所有"附加条款"都要逐条确认,拿不准就问律师。
有争议先协商,别耍"硬气":白某发现付款方式不合心意,本可发书面函要求修改合同,但他直接拉黑中介、拒接电话。正确做法:书面提出疑虑+给出替代方案+保留沟通记录,避免被认定为恶意违约。
退定金≠甩包袱:定金只是合同履约的担保,不是"违约保险"。想安全解约?要么双方签《解除协议》,要么通过法院/仲裁确认解除——否则退钱也难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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