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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做项目欠钱被挂靠公司不一定得还——郑州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新郑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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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103民初16368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4月18日,新郑某x公司开发建设位于新郑市某地下车库、再生资源回收点生活垃圾收集占项目,合同工期自2021年2月10日至2023年7月30日。

自案涉项目开始至2022年3月31日,河南某x公司通过案外人河南某x公司向案涉项目供应砂浆,项目拖欠货款316210.45元;2022年3月19日开始,河南某x公司直接向案涉项目供应砂浆,截至2024年3月31日,项目累计拖欠货款473314.35元。河南某x公司称新郑某x公司给其下采购单,将货物运送至工地,由新郑某x公司人员签字确认货物重量和价款。

2024年4月10日,新郑某x公司工作人员向河南某x公司通过微信发送《还款意向书》,确认合计欠货款786390元,并提出分期付款计划。2024年4月15日,河南某x公司向新郑某x公司工作人员发送了内容相同的文件。新郑某x公司拖欠河南某x公司砂浆货款786390元未付。后河南某x公司多次催要未果,诉至法院。

判决结果:法院判令新郑某x公司支付河南某x公司货款786390元及利息(以欠款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5年8月6日起算),但驳回了河南某x公司要求另一家河南某x公司承担共同付款责任的请求。

三、核心风险警示:挂靠经营≠债务转嫁,企业务必守住三条底线

这个案子表面是欠货款,实则暴露出企业经营中一个致命误区:以为挂靠大公司就能让对方兜底欠债。原告河南某x公司主张"新郑某x公司借用河南某x公司资质搞项目,所以两家公司要一起还钱",但法院明确说:不行!仅凭资质借用关系,不能让被挂靠方必然买单

企业必须警惕的三大风险点:

1. 合同对象不明确=钱打水漂

2. 电子证据不保存=哑巴吃黄连

3. 资质借用=给对方递"免死金牌"

一句话总结

"交易只认合同章,口头挂靠靠不住"——企业无论供货还是接项目,必须确保合同主体、付款主体、责任主体三者一致。资质挂靠看似省事,实则是把"雷"埋在自己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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