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黄石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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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5)鄂0205民初160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叶某于2020年4月5日入职黄石某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岗位为信息客服。2020年5月28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岗位为客户接待,月工资为2500元。2024年1月1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岗位为信息员,月工资为1300元。2024年8月至2025年1月底,叶某休产假。2024年2月份起,黄石某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叶某的月工资均低于黄石市最低工资标准1950元。2024年3月19日,叶某通过微信向公司送达《降薪异议书》。2025年1月25日,公司收到叶某签署的《被迫离职通知书》。2023年3月至2024年1月,叶某的月平均工资为4037.27元。
2024年2月6日,叶某向黄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降薪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并配合办理失业保险。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20186.35元并配合办理失业保险手续。公司不服仲裁结果,向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结果:黄石某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需向叶某支付经济补偿金20139.60元,并驳回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即公司必须支付这笔钱,且需配合办理失业保险相关手续)。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
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很简单:企业给员工发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否则员工被迫离职时,企业得赔钱!
具体来说,黄石市规定最低工资是每月1950元,但公司从2024年2月起只给叶某发1300元(后来还降到更低),远低于这个标准。公司还辩称“岗位调整导致工资降了”,但法院不认——因为无论岗位怎么变,工资都不能跌破最低线。更关键的是,叶某早就通过微信发了《降薪异议书》提出反对,公司却没理睬。结果叶某被迫离职后,公司不仅要补经济补偿金(按她工作5年算,每月平均工资4000多元,总共赔了2万多),还得承担诉讼费和保全费。
给企业的风险提示:
- 工资红线不能碰:最低工资标准是法律“硬杠杠”,不是可商量的。企业即使经营困难,也不能单方面把工资降到当地最低标准以下。真要调整,必须和员工协商一致,白纸黑字签新合同。
- 员工异议别忽视:如果员工对降薪、调岗提出书面反对(比如微信、邮件),企业必须认真回应。像本案中公司“装没看见”,反而继续违法操作,直接导致败诉赔钱。
- 产假/孕期员工更需谨慎:公司以“怀孕没法满勤”为由降薪,容易被认定为歧视。孕期、产假期间工资不能随意动,否则风险加倍!
很多企业以为“工资是我发的,我说了算”,但法律早就划清了底线。一次违规可能赔几万块,还影响公司信誉。建议企业定期自查工资表,确保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2025年黄石是1950元/月),调整前务必和员工签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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