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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金高达数万元-襄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3 襄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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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606民初727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7年3月15日,刘某(女)与襄阳某房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刘某购买某房公司开发的位于襄阳市樊城区广场小区**号房,建筑面积19.27平方米,总价款214991元。合同约定某房公司应在2018年5月30日前将经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给刘某,否则按日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刘某依约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但某房公司未交付房屋。经法院查明,案涉房屋尚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暂不具备交付条件。

法院判决:某房公司向刘某支付2018年5月31日至2025年4月2日期间的违约金53683元;驳回刘某要求立即交房的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案例其实很简单:一个房地产公司卖了房子却迟迟不交房,最后被判赔了5万多块钱的违约金。这给我们企业敲响了警钟——签了合同不按时交房,代价真的很大!

很多企业老板觉得:"不就是晚交几个月房嘛,客户能把我怎么样?"但看看这个案例:从2018年拖到2025年,违约金直接滚到了5万多元,相当于房价的四分之一!而且这只是到2025年4月的部分,如果继续拖下去,违约金还会不断增加。

特别提醒企业注意以下三点:

  1. 不要轻易承诺交房时间
    很多开发商为了吸引客户,在合同里写"2023年6月交房",结果工程延期了。就像本案,开发商承诺2018年5月交房,结果拖了近7年!一旦承诺了,哪怕房子还没建好、还没通过验收,也得赔钱。建议:在签合同前,一定要留足缓冲时间,比如写"预计2023年12月前交房",并注明"具体以竣工验收为准"。

  2. 交房条件必须达标
    本案中,房子连竣工验收备案证明都没有,根本不符合交房条件。但开发商还是收了全款,结果不仅要赔违约金,还被起诉。提醒:房子没通过验收前,千万别收全款或承诺交房,否则就是自找麻烦。

  3. 出问题要主动沟通
    法院提到,如果开发商遇到困难,应该主动和客户协商。本案中,开发商明显是"一再拖延",最后导致矛盾激化。建议:一旦发现可能延期,立即和客户沟通,商量解决方案,比如适当补偿或重新约定时间,避免走到打官司那一步。

给企业老板的实用建议:

很多企业以为"先收钱再慢慢建"没关系,但法律可不会讲人情。这个案例中的开发商,7年不交房,赔了5万多,还搭上了诉讼费和坏口碑,真是得不偿失。记住:按时交房不是"讲诚信",而是"保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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