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事故停运损失保险公司为何不赔?侵权人需自掏腰包-孝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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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4)鄂0902民初931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9月30日8时40分,冷某春驾驶车牌号为鄂KD2的小型客车在孝感市乾坤大道蔚蓝新都门前路段,与孝感某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钟某平驾驶的鄂KD8号出租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交警认定冷某春负事故全部责任,钟某平无责任。事故后,出租车被送至汽修店维修,停运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2月2日。经第三方评估,该车3天停运损失为1395元,孝感某出租汽车公司为此支付评估费200元。
冷某春曾于2024年8月27日通过网络向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孝南支公司投保商业险,保单第二十四条加黑注明:因事故导致的停业、停驶等间接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法院最终判决:因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已尽提示义务,停运损失不属于交强险和商业险赔付范围,故由冷某春个人赔偿孝感某出租汽车公司停运损失及评估费共计1595元。
三、核心风险提示:企业如何避开"停运损失无人赔"的陷阱?
这起案件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尤其是运输、物流类公司)常忽视的致命风险:交通事故中的停运损失,保险公司很可能拒赔,最终得老板自己扛!
为什么?关键在"间接损失"四个字。
- 停运损失≠车损:修车费是"直接损失",交强险或商业险通常会赔;但出租车、货车因事故无法营运导致的收入损失,属于"间接损失"。本案中保险公司赢在:
- 免责条款写得明明白白:商业险合同第二十四条用加黑字体强调"停驶损失不赔";
- 投保流程无漏洞:冷某春通过网络投保时确认了条款,相当于签字画押同意免责。
- 企业最大误区:以为买了全险就万事大吉,却没发现保单里藏着"间接损失不赔"的"隐形炸弹"。
征和律师给企业的3条保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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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保单前必须"三查":
- 查合同免责条款(重点找"间接损失""停运""停业"等关键词);
- 查字体是否加粗/加黑(法院认定这是"有效提示"的关键);
- 查投保确认环节(网络投保需留存电子确认记录)。
👉 企业案例:某物流公司曾因未发现保单小字"货物延误损失不赔",一次事故赔了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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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运损失证据要"铁证如山":
- 事故后立即记录停运时间(维修厂出具盖章证明);
- 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损失报告(像本案1395元损失,靠评估报告才获支持);
- 保留历史营运流水(证明日均收入,避免保险公司质疑"虚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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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堵住风险缺口:
- 要求司机投保时附加"停运损失险"(市面已有专项产品,年费约几百元);
- 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司机全责事故导致停运损失,由司机承担部分赔偿(但需提前告知司机并签字确认,否则条款无效)。
记住:保险公司不是冤大头,合同写清的"不赔",法院基本会支持。企业不能把风险全押给保险公司,必须自己筑牢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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