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车作业伤人保险公司必须理赔-鄂州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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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704民初213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1年9月7日,湖北某甲建设有限公司运输分公司为鄂G60****起重车在某丙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保险期自2021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15日。2022年5月18日,某甲公司员工王某在某乙厂内操作该起重车作业时,重物脱落砸伤张某。张某住院132天,某甲公司通过员工邓某分多次微信、支付宝转账支付医疗费55197.02元(包括2022年5月23日转20000元、6月12日转2000元等)。事故发生当日,王某已报警,派出所出具《接处警情况说明》确认张某被砸伤送医。某甲公司多次联系某丙公司理赔,2024年某丙公司工作人员还通过微信要求补充材料。但某丙公司以“超诉讼时效”“事故不属于交强险范围”“王某可能无证驾驶”“医疗费证据不足”等理由拒赔。
法院审理后认为: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某甲公司及时报案且后续持续沟通理赔,未超时效;起重车作业时伤人属于交强险赔付范围;王某持有B2E驾驶证及有效特种设备作业证,符合驾驶要求;微信转账记录、医院催款单等证据能证明医疗费已支付;某丙公司未对“扣除非医保费用”等免责条款作显著提示,该条款无效。最终判决某丙公司向某甲公司支付保险赔偿款55197.02元。
三、企业如何防范类似风险?关键三点要记牢!
这个案子看似是“保险公司耍赖被法院打脸”,实则暴露了企业常踩的三大坑。尤其用特种车辆(如吊车、泵车)作业的公司,务必注意:
1. 事故发生后“立刻行动”比“憋着不说”更重要!
某丙公司辩称某甲公司“两年没理赔超时效”,但法院发现:事故发生当天就报了警,2024年某丙公司还在微信催补材料。法律小贴士:保险法规定,出事后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一般48小时内),但不必等所有材料齐备才开口。很多企业怕“小事化大”不敢报,结果拖过时效彻底没救。实操建议:
- 无论伤人轻重,第一时间打电话给保险公司报案,保留通话记录;
- 即使对方说“材料不全别报”,也要坚持报,并录音留证;
- 后续补材料时,用微信/邮件等留痕,别只打电话。
2. 医疗费“付了≠能赔”,证据链必须闭环!
某甲公司能胜诉,全靠邓某的微信转账记录+医院催款单+聊天截图形成铁三角。但很多企业只让伤者打收条,结果保险公司一句“钱到底谁付的?”就推翻。关键教训:
- 转账时备注“张某医疗费”,收款方必须是伤者本人(如本案邓某转给“张某锋”账户);
- 让医院开明细单,注明“住院号”并与转账记录对应(本案催款单住院号与张某一致);
- 员工垫付后,让公司补签《费用代付说明》,避免“个人行为”纠纷。
3. 特种车辆作业证“过期一天=全责自负”!
某丙公司咬定“王某作业证6月11日过期,事故在5月18日”,但法院查到湖北新证6月补发,旧证有效期内事故仍合规。血泪提醒:
- 起重机、叉车等特种设备操作证4年一换,提前3个月续期!别等快过期才办(本案旧证6月11日到期,新证6月补发,刚好覆盖5月事故);
- 驾驶证准驾车型必须匹配:B2证能开重型作业车,但C1证不行!入职时查清证件类型;
- 把证件拍照存公司云盘,事故后立刻提供,别被“证件真假”拖延理赔。
最后划重点:保险公司常以“非交通事故”“扣除非医保”拒赔,但本案法院明确:起重车作业时伤人算保险责任! 他们若没把免责条款用加粗大字写在合同上(本案仅小字提示),就不能扣钱。企业投保时务必逐条看“责任免除”部分,有疑问当场要求业务员书面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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