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合作必须留证据,否则货款难追回!-汉川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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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984民初351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0年起,汉川某包装有限公司与湖北某科技有限公司达成买卖合作,由汉川某包装公司向湖北某科技公司供应气泡膜、胶带等货物。双方于2023年2月27日签订《供货合同》(编号:HC****27A),约定月结30天;后又签订第二份《供货合同》(编号:YCBZ-HBSB20230408A001)。
2020年12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汉川某包装公司陆续供货,产生货款549656.95元。其中:
- 2022年11月30日前的对账单(金额300241.97元)、2022年12月对账单(52789.92元)等7份对账单均加盖湖北某科技公司财务章;
- 仅2023年3月对账单(金额249003元)未盖章;
- 湖北某科技公司已付款80000元,尚欠319656.95元。
汉川某包装公司法定代表人之子姚某多次通过微信催款,湖北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某回复"收到,想办法解决",并确认"年前安排好"。后因蔡某未付款,汉川某包装公司起诉。
法院判决:湖北某科技公司10日内支付货款319656.95元,并按年利率5.175%(LPR3.45%上浮50%)支付2023年9月2日起的逾期利息。
三、核心风险提示:三招守住企业"钱袋子"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交易中最容易踩的"坑"。我们拆解关键点,教您用日常操作避开风险:
▶ 风险点1:口头约定等于"纸上画饼"
案件教训:
湖北某科技公司仅2023年3月的对账单没盖章,但因其他7份盖章对账单+微信确认+付款记录形成证据链,法院仍全额支持了货款。但若所有对账都靠"说好话",企业可能血本无归!
企业行动指南:
✅ 每月对账必须"双保险":
- 对账单打印后加盖双方公章或财务章(缺章的249003元对账单差点成漏洞);
- 同步用企业微信/邮箱发送电子版,写明"请24小时内确认,逾期视为无异议"。
小技巧:对账单备注栏加一句"本单与送货单编号XXX-XXX对应",防止对方扯皮。
▶ 风险点2:催款不"留痕"=主动放弃追债权
案件教训:
汉川某包装公司胜诉的关键,是姚某和蔡某的微信聊天记录——蔡某明确回复"收到""好""年前安排好"。如果只打电话说"尽快付",法院根本查无实据!
企业行动指南:
✅ 催款必须"三有":
- 有记录:微信/邮件催款,写清"截至X月X日欠款XXX元";
- 有确认:要求对方回复"金额无误"(如蔡某确认"30万左右");
- 有时限:注明"请于X月X日前支付,否则将按合同收取违约金"。
注意:个人微信催款风险大!务必用企业认证账号,避免人员离职导致证据丢失。
▶ 风险点3:对方玩"消失"?法律有狠招!
案件教训:
湖北某科技公司拒不到庭,法院直接视为放弃抗辩权(《民事诉讼法》第147条),所有证据"一边倒"被采信。企业别怕对方耍赖,缺席审理反而是您的"胜诉加速器"!
企业行动指南:
✅ 发现欠款立即"三步走":
- 发正式催款函:用EMS邮寄(备注文件内容),保留邮单;
- 同步书面警告:写明"逾期将诉讼并主张LPR1.5倍利息"(本案利息标准);
- 30天未付果断起诉:拖得越久,对方转移财产风险越高。
关键点:起诉时主动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账户,比干等判决更有效!
最后提醒:
很多老板觉得"合作多年很熟,不用搞太 formal",结果熟人欠款最难追。记住:合同是生意的起点,不是信任的终点。做好"每月对账盖章+催款留痕+逾期速诉"三件事,您的货款才能真正"落袋为安"。
(注:LPR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2023年8月为3.45%,上浮50%后为5.175%,是法律认可的合理逾期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