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他人提供担保后可向债务人和反担保人追偿代偿款及律师费-大冶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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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4)鄂0281民初979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0年11月21日,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市支行(甲方)与王某春(乙方)签订了再就业《小额贷款额度借款合同》一份,合同编号为:42948,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贷款150000元,贷款期限24个月,自实际放款日起算;贷款年利率为5.35%,担保方式为法人保证、保证金担保,乙方偿还贷款本息的方式为按期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等。为实现上述贷款,大冶市某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证人(甲方)与委托人王某春(乙方)签订了《委托保证合同》一份,约定:甲方为乙方向中国某银行申请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150000元提供保证担保;乙方承诺如其未能按主合同约定偿还该笔借款导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乙方以自己所有财产和家庭财产偿还甲方代偿的全部金额及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承诺赔偿甲方损失的范围为: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他费用和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等)。根据上述委托保证合同的约定,2020年11月21日,大冶市某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证人(甲方)与债权人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市支行(乙方)签订了《保证合同》一份,双方约定:为确保乙方与王某春签订的编号为42948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为乙方提供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的本金为150000元,借款合同期限为2020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1日;保证期间为24个月,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另外,为确保将来可能承担担保责任后债权的实现,对于王某春的上述借款,大冶市某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市支行提供保证担保的同时,朱某向大冶市某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承诺书》,为王某春的150000元借款向大冶市某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借款人银行贷款到期之日起两年,担保范围为大冶市某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代偿的全部款项、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因此引起的所有损失(包括担保公司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上述合同签订后,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市支行按合同约定向王某春支付了150000元借款。借款期限届满后,王某春没有还款,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市支行则要求某企业担保公司承担担保责任,2023年10月13日,某企业担保公司履行保证责任向中国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冶市支行偿还了150000元借款,后某企业担保公司追偿无果,遂成讼。
另查明,某企业担保公司为实现债权与湖北湛月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委托该所代理本案诉讼事宜,约定代理费为6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王某春需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某企业融资担保公司代偿本金150000元及利息(按年利率5.35%从2023年10月13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并承担律师代理费6000元;朱某对上述王某春的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实用建议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当企业为他人提供担保后,如果债务人不还钱,担保企业不仅有权向债务人追回代偿的本金和利息,还能要求对方支付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而且反担保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这看似对企业担保方有利,但现实中很多企业因为前期工作没做好,导致追偿困难。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建议企业注意以下几点来防范风险:
1. 担保合同要写得"明明白白"
就像案例中某企业担保公司做的那样,委托保证合同里必须详细列明"哪些钱能追回来"。不仅要写清楚本金和利息,还要明确列出"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很多企业吃亏就吃在合同里只写了"代偿款",没具体说包括什么,结果打官司时连合理的律师费都拿不回来。记住:合同里写得越细,将来追钱越容易。
2. 反担保措施不能"走过场"
案例中的朱某出具了《承诺书》提供反担保,这才让担保公司有了"双保险"。企业作为担保方时,一定要要求债务人提供可靠的反担保,比如让有偿还能力的人或企业提供书面保证,或者用房产、车辆等做抵押。千万不能因为是熟人就口头说说,必须白纸黑字签好文件,写明"连带责任""担保范围""保证期间"这些关键内容。否则一旦债务人"跑路",你连个追债的对象都没有。
3. 抓住"黄金时间"主张权利
案例中朱某的保证期间是"贷款到期后两年",担保公司是在这个期限内起诉的,所以法院支持了他们的请求。但现实中很多企业等债务人"失踪"好几年才想起来追债,结果超过了保证期间,反担保人就不用承担责任了。建议企业:一旦代偿完成,立即启动追偿程序,最好在3个月内书面催收,避免错过法律保护的期限。
4. 证据保存要像"集邮"一样细致
这个案件中担保公司能胜诉,靠的是完整的证据链: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代偿凭证、律师委托合同样样齐全。企业日常操作中要养成"留痕"习惯:合同要双方签字盖章,付款要有银行回单,催收要保留邮寄凭证或微信记录。特别提醒:电子证据(比如微信聊天)要及时做证据保全,避免手机坏了证据就没了。
最后提醒企业老板:担保不是"签个字"那么简单,背后是真金白银的风险。在给他人担保前,一定要做好三件事:查清债务人还款能力、落实反担保措施、完善合同条款。宁可在前期多花2小时把合同写好,也不要将来花2年时间打官司。毕竟,法律只保护准备充分的人,而不是心存侥幸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