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账确认函是买卖合同纠纷的关键证据-大冶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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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281民初320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5月,赤壁某金属矿物制品有限公司陆续从大冶某冶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处购买石灰。2024年5月31日,双方结算后,大冶某冶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石灰销售对账确认函》一张,载明"我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与贵司核对了2024年5月9日至5月29日我司向贵司供应的原材料(原材料名称石灰)数量660.49吨、金额284010.7元,其中已收灰款50000元,下欠金额234010.7元。现经双方仔细核对,确认无误。"赤壁某金属矿物制品有限公司在下欠金额234010.7元处盖公司公章。后赤壁某金属矿物制品有限公司未能支付货款。大冶某冶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自认赤壁某金属矿物制品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8日支付3000元货款。
法院判决:赤壁某金属矿物制品有限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大冶某冶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货款231010.70元及逾期利息(按年利率4.03%计算,自2025年3月30日起至实际付清日止);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
很多老板以为"生意做成了就行,签不签合同无所谓",但这个案例狠狠打了这种想法的脸!一张盖章的对账单,竟成了追回23万货款的"救命稻草"。更扎心的是,原告主张的月息0.5%(年化6%)被法院砍到4.03%,因为法律对逾期利息有硬性规定。这给我们企业上了三堂必修课:
第一课:没有合同别慌,但一定要留"铁证"
本案中双方压根没签书面买卖合同,可法院为啥还支持原告?关键就在那张《对账确认函》!它清楚写了货物名称、吨数、金额、已付款和欠款,还有对方公司公章。这相当于对方亲手写"欠条"。
👉 企业行动指南:
- 每次交易后必须做对账,哪怕对方是老客户
- 对账单要包含:日期、品名、数量、单价、总金额、已付金额、欠款金额
- 死守两个底线:对方盖公章(不能只签个人名)、你自己留原件
第二课:别乱写利息,法院会"打折"
原告要求按月息0.5%收利息(相当于年化6%),但法院只支持年化4.03%。因为法律规定:没约定逾期利息时,只能按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3倍算。现在LPR是3.1%,3.1%×1.3=4.03%,法院一分不多给!
👉 企业行动指南:
- 签合同时白纸黑字写清:"逾期按LPR的1.5倍计息"(这是法律允许的最高线)
- 每年查一次央行公布的LPR(现在约3.1%),动态调整合同条款
- 催款时别狮子大开口,否则法院可能直接按法定标准判
第三课:催款要"留痕",别等钱没了才着急
被告欠款近1年才被起诉,期间原告只自认收到3000元。要是这3000元没凭证,连已付款都可能说不清!更危险的是:被告不接传票、不出庭,法院直接按原告证据判——说明你手里的证据越少,输得越惨。
👉 企业行动指南:
- 催款必留记录:微信文字催款(别发语音)、邮寄催款函(用EMS写清文件名称)
- 每3个月做一次正式对账,避免超过3年诉讼时效
- 发现拖欠立即行动:先发函、再上门、最后走法律程序,别拖到对方跑路
最后划重点:生意场上"亲兄弟明算账"不是客套话!一张规范的对账单,比10次口头承诺更管用;一个带LPR计算的违约条款,比拍脑袋定的高利息更靠谱。下次签合同时,多花5分钟写清楚这些细节,未来可能帮你省下几十万!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永远偏爱准备充分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