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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展期后未还款,保证人不能以不理解合同为由免责-松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松滋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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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3)鄂1087民初192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根据法院认定整理):
2020年5月25日,松滋市丰某公司因收购小麦向某银行松滋支行申请贷款。2020年6月2日,松滋市丰某公司与银行签订了小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单笔贷款最长12个月)和小企业授信额度合同(授信额度300万元,存续期72个月,自2020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1日)。同时,松滋市丰某公司用其位于松滋市某乡街道某村的房产(不动产权证号:鄂(2020)松滋市不动产权第0×**)办理了抵押担保,并与银行签订了小企业最高额抵押合同。同日,周某、刘某、张某与银行签订了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承诺为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0年6月4日,银行首次放款300万元,该笔贷款已结清。2021年6月4日,银行再次放款300万元,期限12个月,正常利率6.8%,逾期利率10.2%(含50%罚息),还款方式为按月结息、到期还本。因松滋市丰某公司经营不善,申请展期三次:2022年5月31日将借款期限调整至2022年12月3日;2022年12月2日调整至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2日将借款金额调整为280万元,期限调整至2023年6月3日。截至2023年8月23日,松滋市丰某公司未偿还本金280万元,仅支付利息369885.91元,拖欠利息105087.41元(含罚息),累计逾期125天。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松滋市丰某公司10日内偿还银行本金280万元及截至2023年8月23日的利息105087.41元,并从2023年8月24日起按年利率10.2%支付罚息至还清为止;银行对松滋市丰某公司抵押的房产在370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可优先变卖房产抵债);周某、刘某、张某作为保证人,需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如果公司还不上,他们要个人掏钱偿还)。

三、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核心观点:企业借款展期后仍必须还款,保证人不能以“没看懂合同”或“年纪大”为由逃避责任。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企业借钱后经营困难,申请了三次展期,最后还是没还上。但关键点在于,保证人张某辩称自己“年纪大、身体差,签合同时没理解条款”,想免除责任,结果法院没支持。为什么?因为银行在合同里把重要条款(比如“即使主债务有抵押,保证人也得先还钱”)用黑体字标出来了,并让张某签字确认“已理解内容”。法院认为,这证明银行尽到了提示义务——签字就是认可,不能事后喊“冤枉”。

对企业的重要警示:

  1. “展期”不是“免债”,而是“延期还”
    很多企业觉得贷款还不上时,申请展期就能松口气。但本案中,松滋市丰某公司展期三次后,利息反而滚得更高(正常利率6.8%变成逾期10.2%),最后欠款更多。风险提示:展期前一定要算清成本,别只顾“拖时间”,否则可能越陷越深。建议企业定期检查债务状况,一旦发现经营困难,立即和银行协商新方案(比如部分还款),别等到逾期才行动。

  2. 保证人签字=“兜底承诺”,不能当儿戏
    周某、刘某、张某作为公司关联人(比如股东或家属),签了保证合同就等于对银行说:“公司还不上,我来还!”即使张某年老体弱,但因为合同用黑体字写明了责任,她还签字确认“已理解”,法院就认定她必须负责。风险提示

    • 企业找人当保证人时,务必确保对方完全明白后果(比如“如果公司破产,你的房子、存款都可能被追偿”),别随便拉亲友签字。
    • 保证人自己也要警惕:签任何担保合同前,必须逐条阅读黑体字部分,要求银行解释清楚。如果对方不说明,直接拒绝签字——别因“面子”或“信任”糊里糊涂担责。
  3. 抵押和保证要“双保险”,但企业别依赖它
    本案中,银行既有房产抵押(优先卖房抵债),又有保证人兜底。但对企业来说,这恰恰是双刃剑:如果抵押物价值不足(比如房价跌了),保证人就得补上缺口。风险提示:企业借款时,别觉得“有抵押就安全”,要同步评估自身还款能力。同时,和保证人明确约定内部追偿规则(比如“谁出问题谁担大头”),避免事后扯皮。

一句话总结:合同签字前多花10分钟读懂黑体字,胜过事后花10年打官司喊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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