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方解除租赁合同需谨慎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老河口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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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6民终490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5月18日,老河口市某下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下公司)、虾从公司和小陈营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书》,某下公司将700.7亩土地转租给虾从公司。2022年9月27日,某下公司与襄阳某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甲公司)、小陈营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书》,将451亩土地转租给某甲公司。某甲公司通过其法定代表人杜某霞中国建设银行账户于2022年7月14日向某下公司银行账户转款220000元,2022年9月28日转款两笔100000元、70000元,合计390000元,另支付押金20000元。
2023年4月25日,某下公司向某甲公司送达了《解除土地租赁协议书通知函》,称某甲公司未足额交纳租金,根据协议约定解除合同。某甲公司起诉要求确认某下公司解除合同行为违约,并要求某下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返还押金和多交租金等。
一审法院认定:某甲公司已足额支付租金,某下公司单方解除合同构成违约,判决某下公司返还押金20000元、支付违约金67650元、返还租金994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二审法院驳回某下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三、法律风险提示
这个看似普通的土地租赁纠纷,却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单方解除合同不是想解就能解,操作不当反而要赔钱!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总结了几个企业必须警惕的法律风险点:
1. 租金支付时间要写清楚,别让"模糊约定"埋下隐患
本案中,合同约定"每年的5月15日前一次性交清全年租金",但某甲公司在合同签订前(2022年7月14日)就支付了部分租金。某下公司误以为这是其他租赁关系的款项,导致误判对方违约。很多企业签订合同时只关注金额,却忽略了具体支付时间节点。建议:在合同中明确写清"第一期租金应于XX年XX月XX日前支付",避免使用"签订后"等模糊表述。
2. 每笔钱都要"标明身份",别让款项性质说不清
某下公司主张2022年7月14日收到的220000元是其他租赁关系的租金,但拿不出证据。法院最终认定这390000元全是某甲公司的租金。现实中,很多企业收付款时只写"货款""租金",没注明具体合同编号或用途。血泪教训:付款时务必在备注栏写明"XX合同第X期租金",转账后及时让对方开具收据并注明款项性质。
3. 解除合同前先"验明正身",别当"冲动型"解约者
某下公司在未确认某甲公司是否真欠租的情况下就发了解除函,结果被法院认定为违约。很多企业一见对方没按时付款就急着解约,却忘了先核实:是不是自己记错了?是不是银行延迟到账?专业提醒:解约前务必做到"三查"——查合同约定、查付款记录、查沟通证据。拿不准时,先发个《催款函》而非《解除函》。
4. 证人不是"自己人"就好,中立性才是关键
某下公司找来朱某保作证,但因他与双方都有利益关系(曾在某甲公司工作),证言不被法院采信。企业诉讼中常犯的错误是找"自己人"作证,殊不知利益相关者的证言反而减分。实用技巧:优先选择银行工作人员、村委会干部等中立第三方作证,他们的证言可信度高得多。
5. 合同日期要"实打实",别让打印日期惹麻烦
本案合同打印落款是"2022年5月18日",但村委会实际签字是9月27日,法院以最后签字日期为准。很多企业为图方便,把合同日期统一写成同一天,却埋下履行时间争议的隐患。正确做法:每份合同按实际签署日期填写,各方签字页单独注明日期。
四、专业护航,让企业远离法律陷阱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合同纠纷往往源于细节疏忽,而一个错误的解约决定可能让企业多赔十几万元。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们深知老板们既要抓经营又要防风险的不易。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为企业提供"防患于未然"的法律顾问服务,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帮您识别合同、用工、知识产权等常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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