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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责任将无法索赔违约金-颍上广告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颍上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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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广告合同纠纷
案号:(2024)皖1226民初1171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至2023年,阜阳某公司与颍上某房地产公司约定:为宣传颍上某房地产公司的品牌及产品,阜阳某公司按要求在颍上县各乡镇超市手推车、高速口收费站灯箱、乡镇公交广告、高速及高铁灯箱等处发布户外广告,产生广告费共计261,997元(包括手推车灯箱广告费112,617元、乡镇公交广告费19,380元、高速高铁灯箱广告费130,000元)。双方约定,合同价款为含税价款,颍上某房地产公司需在阜阳某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并通过验收后支付款项。阜阳某公司已足额开具发票,且颍上某房地产公司已抵扣税款。但截至法院审理时,颍上某房地产公司一直未支付任何款项。

法院判决结果:颍上某房地产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阜阳某公司支付广告费261,997元;但因合同未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阜阳某公司主张的20,000元违约金和10,000元滞纳金被全部驳回。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例的核心教训是:企业签合同时,如果没写清楚“对方不付钱怎么办”,就算赢了官司也可能拿不到额外赔偿! 法院只判颍上某房地产公司付广告费本金,但驳回了违约金和滞纳金的请求,因为双方合同里根本没提“逾期付款要赔多少钱”。

为什么这很危险?

企业该怎么做?3个简单动作防风险

  1. 合同必须写清“钱啥时候给”

    • 别只写“验收后付款”,要具体到“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
    • 加一句:“逾期付款的,按每日0.05%支付滞纳金”,或直接写明“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10%”。
  2. 发票不是“免死金牌”

    • 本案中颍上某房地产公司抵扣了发票却仍不付款,说明开票≠付款完成。
    • 正确操作:在合同中加条款:“付款以银行到账为准,发票仅作税务凭证,不视为付款义务履行”。
  3. 催款要留“证据链”

    • 本案阜阳某公司靠微信聊天记录和请款单证明催过款,但光有聊天还不够。
    • 建议:每次催款用微信+书面函件(如邮件或快递),写明“请于X日前付清,否则将按合同第X条计收违约金”,并保留所有记录。

记住:合同是生意的“安全带”,系不系好差别很大。别等对方跑路才后悔——签合同时多花10分钟写清楚条款,能省下90%的麻烦!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团队撰写。我们专注为企业提供“看得懂、用得上”的法律风险防控服务,合同审核、纠纷预防等日常顾问服务性价比极高,且支持先试用1个月满意后付款,让您零风险体验专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