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后签的合同公司还要买单吗?-颍上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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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226民初413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颍上县某有限公司经营生产建材红砖,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云从钦之子冯某(又名云涛)于2024年期间与陶某取得联系,商定由陶某为该公司供应煤矸石(内燃)。供货期间的供货单由庄某签字确认。冯某自认当时其系该公司的主管会计,2024年8月7日陶某与冯某通过微信结算确认该公司尚欠陶某货款218600元。上述欠款经陶某向冯某、该公司催要未果。在陶某与冯某、张俊英(该公司的股东)电话通话录音中,冯某、张俊英均未否认欠付货款218600元的事实。颍上县公安局谢桥派出所于2025年2月17日出具的接处警综合单载明,陶某在该公司窑厂索要货款时,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勇表示"待李勇与合伙人云涛算账后再行处理该货款"。
法院最终判决:颍上县某有限公司支付陶某货款218600元及利息,但驳回了陶某对冯某、庄某的索赔请求。简单说,公司替离职员工"背了债",而员工个人不用担责。
三、企业必看:3个动作避免"被负债"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隐形坑"——员工离职后以公司名义签合同,公司竟要买单! 为什么?
法院是这样判的:虽然冯某自称已离职,但公司股东张俊英接到讨债电话时没否认欠款,法定代表人李勇在派出所也说"算账后再处理"。这些沉默和模糊表态,让法院认定"冯某的行为代表公司"。说白了,公司没及时划清界限,等于默认了债务。
企业怎么防这个雷?记住三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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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通知要"广而告之"
员工一离职,立刻群发邮件/短信给所有合作方:"XX(原销售总监)已于X月X日离职,今后业务请直接联系YY"。千万别像本案公司,冯某都离职了还在用"云涛"微信名谈业务,客户根本分不清他是个人还是公司代表! -
授权必须"白纸黑字+有时限"
别口头说"你代表公司去谈"!给员工授权书要写清:- 能签多大金额的合同(比如"单笔不超过50万")
- 有效期到哪天(比如"2025年12月31日前有效")
- 到期自动失效(避免离职员工拿着过期授权忽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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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讨债"别沉默,快澄清"
有人拿着"公司合同"来要钱?24小时内必须书面回应:- 如果是真债务:"我们核对后X日内支付"
- 如果是假债务:"此合同未经我司授权,与我司无关"
沉默=默认! 就像本案公司不否认欠款,结果法院直接判公司赔钱。
✨ 一句话总结:公司不是"背锅侠",但管理漏洞会让它变成"冤大头"。员工离职不是终点,及时切断对外联系、明确授权边界,才是真止损!
四、专业护航,让风险"消失"在发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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