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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作中未及时止损导致房租损失自行承担-长葛合伙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长葛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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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伙合同纠纷
案号:(2024)豫10民终92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7年5月26日,燕某军创办了长葛某商店(个体工商户)。随后,燕某军代表长葛某商店与河南长葛某书店有限公司签订了《长葛市全植入某丙超市(服务站)合作协议书》,约定合作期限为2017年6月1日至2019年6月1日。协议明确约定:

合作期间,长葛某商店拖欠货款未付。2018年2月结算显示欠款5万余元,2021年10月燕某军妻子向河南长葛某书店出具欠条,确认尚欠货款3万元。此后,长葛某商店以"河南长葛某书店自2018年5月至2021年5月不供货导致无法经营"为由,起诉要求对方赔偿3年房租损失27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河南长葛某书店停止供货是因为长葛某商店长期拖欠货款,符合协议约定;且协议已明确房租等经营费用应由长葛某商店自行承担。最终,一审和二审法院均驳回了长葛某商店、燕某军要求赔偿房租的诉讼请求

三、企业如何防范此类法律风险?

这个案例看似是"供货中断引发的纠纷",实则暴露了企业合作中最容易被忽视的3个致命漏洞,尤其值得中小企业老板警惕:

1. "合同写得越简单越好"是大错特错!

本案中,长葛某商店败诉的直接原因,是协议里白纸黑字写着"房租等经营费用由你方承担"。很多老板签合同时只关注"能赚多少钱",却对"损失谁来扛"条款视而不见。更致命的是,燕某军声称"合作延长到2021年",但协议规定"到期需书面申请续签",他根本没走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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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对方不供货=我有权索赔"?别被情绪带偏!

燕某军坚称"书店不供货导致亏损",但法院发现:是他的商店先欠了3万元货款不还!协议写得明明白白:"拖欠货款,书店可停止供货且不担责"。更可惜的是,从2018年欠款开始到2021年,他既不补交货款,也不主动关店止损,反而继续空租3年房子,硬生生把小问题拖成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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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打官司就是讲故事"?证据比嘴更重要!

燕某军声称"年租金9000元,亏损18万元",但无法证明:

企业老板的"避坑"黄金法则

这个案子最扎心的真相是:法律只保护理性止损的人,不保护"死扛到底"的赌徒。燕某军如果在2018年欠款后及时:
① 补交货款恢复供货,或
② 主动终止合作退租止损
——他的损失最多几千元,而不是白白烧掉2万7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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