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未缴工伤保险将承担巨额工亡赔偿风险-长葛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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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4)豫1082民初75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张某(2001年9月21日生)系张某、马某之子。2021年1月8日,张某死亡。张某向长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张某与长葛市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长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10月19日作出裁决,认定张某与长葛市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2021年3月9日,张某向长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于2022年7月25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张某所受伤害视同工伤。该决定书载明:2021年1月7日晚上9点半左右,张某在长葛市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吃过晚饭回到宿舍后,等待厨师长开会时突发疾病晕倒不醒,1月8日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蛛网膜下腔出血。长葛市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不服该决定,先后提起行政诉讼、上诉和再审申请,但均被法院驳回。后,张某、马某向长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长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3年12月15日裁决公司支付共计903877.73元。长葛市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法院查明:张某死亡后产生医疗费11521.73元(医保已支付3966.53元),公司未为张某缴纳工伤保险费,且已支付张某、马某20000元。河南省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946元,202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834元。
法院最终判决:长葛市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需支付张某、马某医疗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共计899911.2元(已扣除公司此前支付的20000元)。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核心观点:未缴工伤保险=自担巨额风险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企业贪小便宜吃大亏!长葛市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没给员工张某交工伤保险,结果员工在宿舍突发疾病去世后,公司被认定要承担近90万元的赔偿。法院为什么这么判?关键就两点:
- 劳动关系跑不掉:张某在公司当厨师,干活、吃饭、住宿舍,事实劳动关系铁证如山。公司想用“不存在劳动关系”当挡箭牌,但仲裁和法院早就认定了,再折腾也没用。
- 工伤保险是“护身符”:法律规定,企业必须给员工交工伤保险。如果像本案公司一样“省小钱”——没交保险,一旦出事(尤其是工亡),所有赔偿都得自己扛。算笔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全国居民收入20倍计算(87.6万元),加上丧葬费、医疗费,轻松破百万!公司以为拖着打官司能赖掉,结果白白浪费时间精力,最后还得赔钱。
给企业的风险提示:
- ✅ 别侥幸:员工在宿舍、上下班路上出事,都可能算工伤。本案中张某是晚饭后等开会时发病,法院照样认定为工亡。企业别以为“不在工作时间就不算”,法律保护很全面。
- ✅ 保险必须交:工伤保险费不高(通常企业月缴几十元/人),但能避免百万级风险。不交?等于把企业变成“人肉ATM”,随时可能被掏空。
- ✅ 别乱打官司:本案公司反复上诉、申请再审,结果赔了夫人又折兵——诉讼费照交,赔偿一分不少。遇到工伤认定,先核实事实,别用“程序战”拖时间,否则只会增加损失。
记住:工伤保险不是成本,是企业的“安全气囊”。省下保费的几百块,可能赔掉几年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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