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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擅自改造管道致邻居受损,租户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荥阳财产损害赔偿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荥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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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案号:(2024)豫0182民初1061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孙某、王某、季某均为荥阳市豫龙镇五洲国际业主,其中孙某为一、二层1001-1002室业主,王某为A1区三、四层3096室业主,季某为A1区三、四层3097室业主,即3096、3097房屋系1001-1002房屋的楼上邻居。孟某租赁3096、3097室房屋用于经营荥阳市某店。孟某在经营饭店期间,将污水管道与雨水管道连接、洗碗池改线到3096室,部分用水管道改到楼梯下面。2023年4月,无锡某公司接到1001-1002室业主房屋漏水投诉;至2023年11月,涉案房屋仍然存在漏水情形。2014年8月29日,郑州某有限公司分别与王某、季某签订《郑州五洲城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约定将房屋全权委托给该公司进行出租和经营管理,委托经营期为2015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19日。无锡某公司系该区域的物业管理公司。

法院判决:荥阳市某店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孙某损失3000元;驳回孙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孙某负担大部分,荥阳市某店负担小部分。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指南

1. 擅自改造房屋设施=自找麻烦!

本案中,荥阳市某店老板孟某为经营饭店,私自把污水管接到雨水管、改动洗碗池位置,甚至把水管改到楼梯下。这些"小聪明"没经过业主同意,也没做好防水,结果楼上漏水淹了楼下孙某的店铺,天花板发霉、墙面受损。法院明确指出:租户改造房屋必须征得业主书面同意,否则出了问题自己全责

很多企业老板觉得"房子租给我就是我的",装修时想改就改。但法律上,房屋结构、管道这些属于"不动产附属设施",擅自改动就是侵权。特别是餐饮、美容等需要用水的行业,管道改造风险极高。一旦漏水殃及邻居,轻则赔钱,重则被起诉停业。

企业防坑指南

2. 没证据=没赔偿!口头承诺不顶用

孙某主张19700元损失(维修费、房租、装修违约金),但法院只支持了3000元。为什么?因为他拿不出维修发票、租房合同、违约赔偿凭证等"硬证据"。法院说得很直白:"主张损失必须提供证据,否则自己承担不利后果"。

现实中,很多企业遇到类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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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别甩锅给物业和业主!责任边界要分清

被告王某、季某(楼上业主)和郑州某有限公司(原管理方)都辩称:房子已委托给管理公司,他们不负责。法院认可了这个说法——业主把房子全权委托后,日常管理责任就转移了,除非能证明业主明知租户乱改还不管

但很多企业搞不清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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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小漏水可能酿大祸!及时止损是关键

本案漏水从2023年4月持续到11月,孙某却拖到9月才发维修通知。法院认为他"未及时止损",所以不支持房租等间接损失。法律上叫"减损义务"——受害方有责任防止损失扩大,否则扩大部分自己承担。

现实中常见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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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必做 Checklist

✅ 签约时:在租赁合同中写明"装修需业主书面同意"
✅ 改造前:向业主提交施工图,拿到签字回执
✅ 维修时:坚持"三有原则"——有合同、有发票、有验收
✅ 出问题:24小时内拍照取证,48小时内启动维修
✅ 谈赔偿:损失金额=维修发票+停业记录+第三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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