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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挂靠车辆出事故如何免责?-林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林州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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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4)豫0581民初477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3月1日17时10分许,杨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在G234兴阳线1004公里100米林州市某镇某村路口由东向西行驶时,与由南向北石某驾驶的豫某/豫E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导致杨某受伤、两车损坏。杨某被送往林州市某医院住院21天,诊断为左侧腓骨远端骨折、肋骨骨折等,支出医疗费15632.8元。林州市公安交警大队认定:杨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石某承担次要责任。
石某驾驶的牵引车登记在林州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名下,挂车登记在林州某汽贸运输有限公司名下。两公司主张:车辆实际由石某出资购买并运营,双方签订《车辆挂靠合同》,约定石某自行承担事故赔偿责任,公司仅为代办保险的“挂名”主体。牵引车在中国某财保险安阳中心支公司投保交强险,挂车在中国某财保险安阳市分公司投保商业险。
法院判决:中国某财保险安阳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杨某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38879.05元;驳回杨某对林州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林州某汽贸运输有限公司等主体的赔偿请求。

三、核心风险警示:挂靠企业如何避免“背锅”?
这个案子看似是交通事故,实则给挂靠类企业敲响警钟:企业若疏于管理挂靠车辆,可能被卷入赔偿漩涡

血的教训总结:挂靠模式省事,但“挂而不管=埋雷”。企业必须做到“合同写死、保险买足、运营放手”,才能像本案一样全身而退。否则,一次事故就可能让企业赔掉全年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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