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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分包中个人签约仍需承担付款责任-林州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林州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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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0581民初2106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2年6月10日林州市农业农村局与河南某有限公司就2022年林州市6.9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灾后重建)项目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林州市农业农村局将工程施工第五标段交由河南某有限公司承包。庭审中被告南某陈述该工程系被告河南某耀建设有限公司资质承包。

2022年7月4日被告南某与原告林州市某有限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被告南某将2022年林州市6.9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灾后重建)项目五标段平新庄村工程交由原告承包,承包内容为图纸及清单所有内容,承包方式为:总包、包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修。后原告实际施工。原告施工结束后,2024年4月12日,被告宋某与原告方项目经理平某军就原告施工工程数量进行汇总,确认原告施工合同内金额为1328910.22元,合同外金额为4419.03元。庭审中原告、被告南某均认可被告南某已支付490000元。

另查明,在2022年林州市6.9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灾后重建)项目第五标段合同内结算表中显示平新庄村项下锥形密封给水栓、出水口保护帽、警示带、保护基座C20预制件、螺栓、胶垫为暂估价。后根据暂估价调整表,平新庄村对应的以上六项调整后价差为-580.67元,即需要扣减的工程量价格为580.67元。

再查明,被告宋某提交与被告南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主张其系被告南某的员工。原告、被告南某对此事实予以认可。另原告当庭放弃要求被告给付利息的诉讼请求。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被告南某需支付原告林州市某有限公司工程款442,924.01元,驳回原告对宋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和保全申请费由被告南某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一个关键道理:在工程分包中,即使你只是"中间人",只要以个人名义签了合同,就得自己掏钱买单。南某本来说工程是挂靠在河南某耀建设有限公司名下的,但她个人和施工方签了合同,法院就直接判她个人要付钱。很多老板以为"借个公司资质走个账"很安全,其实风险大着呢!

对企业来说,要特别注意以下5个"避坑指南":

  1. 合同千万别让个人签
    本案中南某以个人名义和施工方签合同,结果所有责任都落到她头上。企业一定要用公司公章签合同,别让老板或员工用自己的名字签。就像你去超市买东西,肯定用公司账户付款,不会用私人微信转账一样。要是个人签了,法院就会认定是"你"欠钱,不是"公司"欠钱。

  2. 资质挂靠是颗"定时炸弹"
    南某说工程是挂靠在河南某耀建设有限公司名下的,但法院根本不认这个说法。资质挂靠本身是违法的,一旦出事,挂靠人(本案中的南某)要背全责。企业千万别为省事走"捷径",老老实实办资质才是正道。去年全国就查处了上万起资质挂靠案件,最后都是个人倾家荡产。

  3. "抽点"比例必须白纸黑字
    南某说要抽32%的管理费,但拿不出证据,法院只认30%。很多老板口头说"给你留点利润",最后算账时扯皮。分包工程时,管理费比例、支付条件这些关键内容,必须写进合同条款里,最好附个补充协议。就像你买手机分期付款,肯定要看清每期还多少,不能光听销售口头说。

  4. 暂估价要提前约定"涨跌规则"
    本案中因为材料暂估价调整,结算时少了580元。工程中经常有"暂定价"项目(比如水泥、钢筋价格),合同里一定要写清楚:"如果市场价涨了谁补,跌了退多少"。建议企业用"公式法"约定(如:按施工当月信息价浮动±5%),避免后期扯皮。

  5. 员工签字要带"护身符"
    宋某作为南某的员工签字核对工程量,因有劳动合同证明是职务行为,不用个人赔钱。企业要给项目人员发《授权委托书》,写明"某某有权代表公司签署XX类文件"。就像公司给销售发名片,注明"授权签约人",这样员工签字才代表公司,不是个人行为。

给老板们的真心话:工程分包不是"签个字拿个钱"那么简单。很多企业栽跟头,都是因为前期图省事——合同模板随便网上下载、口头约定替代书面条款、让亲戚朋友当"挂名人"。结果欠款纠纷一来,要么自己赔钱,要么影响公司征信。记住:合同签得越"随便",后期官司打得越"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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