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也可能被认定劳动关系?关键看这三点-巩义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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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4)豫01民终593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巩义市某物流有限公司系于2019年9月11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普通货物道路运输。
2023年8月18日,张某育经与该公司协商于次日到公司从事装卸工作,双方之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为张某育缴纳社会保险。2023年8月23日张某育受伤。2023年12月4日,张某育向巩义市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确认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24年1月8日,巩义市仲裁委作出裁决,确认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巩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中张某育提交了与公司工作人员的通话录音及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其于2023年8月18日通过电话咨询公司招工情况,并于2023年8月19日到公司工作,期间由公司工作人员为其安排日常工作,双方约定公司向其每月支付工资5,000元。
判决结果:一审和二审法院均判决确认巩义市某物流有限公司与张某育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驳回了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
很多老板看到这个案例可能第一反应是:"我们没签合同,就是临时工,不算正式员工"、"我们按天给钱,工作时间自由,怎么也算不上劳动关系啊?"但现实是残酷的——法院就是认定了劳动关系!
为什么没签合同也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法院判断劳动关系主要看三点,而不是只看有没有签合同:
- 双方是否具备合法身份:公司是正规注册的公司,个人是适格劳动者
- 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谁给你安排工作?谁管你上下班?
- 工作是否属于公司业务的一部分:你的活是不是公司正常业务必需的?
在这个案例中:
- 某物流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普通货物道路运输"
- 装卸工由公司工作人员直接安排日常工作
- 虽然公司说"按日计酬",但实际上约定的是"每月5000元"
- 装卸工作是物流运输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所以,即使没签合同,法院依然认定为劳动关系!
企业常见误区与风险
误区一:"按天计酬=劳务关系"
事实:计酬方式不影响劳动关系认定。本案中虽然工作时间短(只干了4天就受伤),但法院仍认定劳动关系。
误区二:"装卸工作简单=不算业务组成部分"
事实:物流公司的核心业务就是运输,而装卸是运输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自然属于业务组成部分。
误区三:"没买社保=不算劳动关系"
事实:不买社保恰恰是违法的!企业不能用自己违法行为来否认劳动关系。
企业如何有效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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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签书面合同
- 正式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 临时用工:签订《劳务合同》并明确约定"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 切记:不能只口头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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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 如果确实需要临时用工,建议:
- 通过正规劳务派遣公司
- 或将整个装卸业务外包给专业公司(注意:不能自己直接管理外包人员)
- 避免让外包人员穿公司制服、用公司工牌
- 如果确实需要临时用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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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用工记录
- 建立临时工工作记录台账
- 保留工作安排、报酬支付凭证
- 避免使用"安排工作""考勤管理"等带有劳动关系色彩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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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足额保险
- 对于临时性工作,必须购买商业意外险
- 特别是高风险岗位,建议保额不低于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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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体检"用工模式
- 每半年请专业律师审查一次公司用工情况
- 重点检查:临时工、实习生、退休返聘人员等特殊用工
特别提醒:很多企业认为"装卸工"、"搬运工"、"临时工"就不算劳动关系,这是非常危险的想法!只要企业对人员有管理、工作是业务必要环节,就很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一旦发生工伤,企业将面临巨额赔偿,还可能被劳动监察部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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