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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股东不证明财产独立将承担连带责任-武汉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武汉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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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103民初1567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天某公司与某公司从2021年开始合作,某公司主要通过微信、电话的形式向天某公司采购不锈钢管、无缝管等金属材料。2023年1月10日,某公司确认截至当日欠付天某公司货款445703.14元。对账后,某公司又分别于2023年3月2日和5月9日向天某公司下单,货款金额分别为371843.5元和545359.2元。2023年7月24日,双方最终对账,某公司确认欠付天某公司货款606043.86元。经查询,梅某系某公司持股100%的股东。

法院判决:某公司需向天某公司支付货款606043.8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606043.8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325%,自2023年7月25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梅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天某公司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的"欠钱不还",实则揭示了企业在经营中极易忽视的三大法律风险,值得每一位企业经营者警惕:

1. 一人公司股东的"连带责任"陷阱

很多老板不知道,如果你是公司的唯一股东(100%持股),法律对你有特殊要求!本案中,梅某作为某公司100%持股的股东,因为无法证明自己的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被法院判决必须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

通俗解释:你以为"公司欠债,与我无关"?错!法律认为一人公司更容易发生财产混同,所以特别规定:如果你不能证明"公司钱是公司钱,我的钱是我的钱",那么当公司还不上钱时,债主可以直接找你要钱,把你家房子、车子都可能拿来还债!

防范建议

2. 合同"没盖章"等于"白纸一张"

本案中,天某公司主张的2万元律师费没有得到法院支持,原因很简单:他们提供的合同没有加盖双方公章!虽然业务确实做了,但因为合同形式不规范,关键条款失去了法律效力。

通俗解释:很多企业图省事,业务通过微信下单,事后补签合同却忘记盖章,或者盖章不规范。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纠纷,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律师费承担等重要条款可能全部失效,让你"赢了官司却赔了钱"!

防范建议

3. "微信对账"的隐患

本案中,双方的对账主要通过微信进行。虽然这次法院认可了对账结果,但如果微信记录丢失或对方否认,企业将面临"有理说不清"的困境。

通俗解释:微信、电话沟通方便,但作为证据很脆弱。手机损坏、账号注销、记录删除都可能导致关键证据灭失。一旦发生纠纷,你可能拿不出有力证据证明对方欠你多少钱。

防范建议

专业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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