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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公司需对司机故意交通事故承担连带责任-武汉东西湖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武汉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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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案号:(2025)鄂0112民初1509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直接摘自法院认定内容)
2020年7月28日13时许,冯某驾驶中型自卸货车行驶至武汉市洪山区关山大道与创业街交汇处十字路口时,遇到在此巡查的舒某。在舒某询问过程中,冯某驾驶车辆突然加速,导致舒某被带倒、碾压受伤。该车登记在武汉某甲有限公司名下,冯某与武汉某甲有限公司签订有《车辆挂靠经营合同》,约定冯某自购车辆挂靠该公司经营,独立从事运输活动并自担风险。武汉某甲有限公司为该车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后,舒某起诉要求赔偿,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舒某12万元,冯某赔偿舒某60万余元,武汉某甲有限公司对保险公司的12万元赔偿部分承担连带责任。2024年8月23日,某保险公司向舒某支付了12万元赔偿款。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冯某向某保险公司支付12万元理赔款及利息(按年利率3.35%计算),武汉某甲有限公司对冯某的这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冯某没钱赔,武汉某甲有限公司必须替他全额支付。

三、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防范挂靠经营的法律风险?

一句话总结:司机故意肇事,挂靠公司照样“背锅”!
很多企业以为,只要和司机签了挂靠合同、车辆证件齐全、保险买足了,出了事就和自己无关。但这个案子狠狠打了这种想法的脸!法院明确说:即使挂靠公司尽到了管理义务(比如投保、年检),只要司机是故意制造事故(比如本案中冯某故意加速碾人),挂靠公司就必须对保险公司的代位求偿承担连带责任

为什么企业会“躺枪”?

企业风险防范指南(非法律人士也能操作)

  1. 别只签合同,要盯死司机行为
    挂靠合同里别只写“司机自担风险”,必须加一条:禁止司机酒驾、毒驾、故意肇事,否则立即解约并追偿。定期抽查司机行车记录(比如安装GPS监控急加速、急刹车),发现苗头立刻停运。
  2. 保险买足≠万事大吉
    交强险只赔12万,但本案中司机个人要赔60万!企业得让司机额外买高额商业险(比如200万以上),并在合同里写明:保费由司机承担,公司代缴后凭发票找司机报销。这样出事后,保险公司多赔,公司少“背锅”。
  3. 司机背景调查是底线
    冯某曾因故意伤害罪坐牢,但挂靠公司没查清。今后必须做到:
    • 入职前查犯罪记录(通过派出所或正规平台);
    • 每年复审司机心理健康(简单问卷+面谈);
    • 发现司机有暴力倾向,马上终止合同。
  4. 真出事了,别当“甩手掌柜”
    事故后第一时间配合调查,固定司机故意行为的证据(如监控、证人证言)。如果证明是司机个人犯罪(非职务行为),赶紧向法院主张“公司不担责”,拖得越久越被动。

记住:挂靠不是“保护伞”,而是“双刃剑”。企业只管收管理费、不管司机人品,等于把公司资产当“赌注”。花小钱做风控(比如每年多花500元做司机背景调查),能避免几十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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