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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约定不等于没合同!企业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枣阳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8 枣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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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17)鄂0683民初210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4年9月份,钱某通过应聘进入枣阳市白某源宾馆管理有限公司从事保洁员工作,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枣阳市白某源宾馆管理有限公司也没有为钱某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2017年3月底,枣阳市白某源宾馆管理有限公司因经济裁员,将钱某辞退,钱某于2017年3月底没有到枣阳市白某源宾馆管理有限公司上班,钱某的工资发放至2017年3月底。2017年5月2日钱某向枣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枣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查,认为钱某的仲裁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决定不予受理。钱某离职前的工资为每月1500元。

法院判决枣阳市白某源宾馆管理有限公司向钱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4500元,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补差16500元,共计21000元。同时驳回了钱某关于社会保险费和失业保险金的诉讼请求,因为这些问题应由社保行政部门处理,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

三、企业用工风险防范指南

看到这个案例,很多老板可能会惊讶:明明没签合同,为什么还要赔2万多元?让我们用大白话解释一下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帮企业避免类似"踩坑"。

关键点1:口头约定不等于没合同,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

枣阳市白某源宾馆管理有限公司辩称双方是"承包合同关系",但法院认定这就是标准的劳动关系。很多企业老板有个误区:只要不签合同,员工就不是正式员工,可以随便辞退。这完全是错误的!法院判断劳动关系的核心标准是:企业是否对员工有管理权(如规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员工是否接受企业规章制度约束,企业是否定期支付劳动报酬。

就像你请钟点工上门打扫,如果只是约定"今天打扫完给200元",那就是承揽关系;但如果每天固定时间来,按你的要求做保洁,你每月发工资,那就是劳动关系。本案中钱某每天按宾馆要求工作,接受管理,显然是劳动关系而非"承包"。

关键点2:不签合同=主动送钱给员工

法律规定,企业必须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签的,要付双倍工资;满一年还没签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本案中钱某工作两年多都没签合同,企业需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16500元)。这就像你租房不签合同,万一租客赖着不走,法院可能判你多付好几个月房租一样,完全是自找麻烦。

关键点3:辞退员工不能"说开除就开除"

企业裁员或辞退员工必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很简单:工作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半个月,半年以上算一年。钱某工作两年七个月,按三年算,补了4500元。

很多小企业主以为"我开的店我说了算",想辞退谁就辞退谁。但劳动法明确规定,除非员工严重违纪,否则辞退都要给补偿。就像你开车不能随便闯红灯,企业用工也要遵守规则。

给企业的三条实用建议:

  1. 合同必须"早签早安心"
    员工入职当天或最迟一个月内,必须签好书面劳动合同。可以使用当地人社局提供的标准模板,简单明了。别图省事说"下个月补",这个"下个月"很可能变成"赔双倍"。

  2. 区分"员工"和"外包"要划清界限
    如果确实需要外包服务(如请专业保洁公司),必须签订正规外包合同,明确约定工作成果而非工作过程。千万别让外包人员接受你公司的日常考勤管理,否则法院很可能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3. 社保问题别存侥幸心理
    虽然本案中社保问题法院没处理(由行政部门管),但不交社保的企业面临的风险更大:员工可随时辞职并要求补偿;发生工伤时企业要全额买单;还会被社保部门罚款(欠缴金额1-3倍)。与其省这点小钱,不如每月多花几百元买个安心。

最后提醒各位老板:劳动纠纷看似是"小钱",但处理不好会严重损害企业形象,影响团队稳定。与其事后赔钱,不如事前规范。就像开车系安全带,花几秒钟的事,关键时刻能救命。用工管理也是同样道理——合法合规才是企业长久经营的"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