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租车出事故保险公司拒赔停运损失怎么办?-襄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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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06民终400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襄阳(樊)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10月17日4时许,汪某驾驶车牌号为鄂FF-鄂F挂重型罐式半挂车沿沪霍312国道行驶,行驶至西峡县五里桥镇超限站路段时,在甩尾过程中与相对方向张某驾驶车牌号为鄂某-鄂F挂重型半挂车碰撞,致两车以及路边花坛不同程度受损。西峡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汪某负全部责任、张某无责任。
鄂某-鄂F挂重型半挂车的所有人为枣阳市某乙石化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在事故期间租赁给枣阳市某丁商贸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年租金为10000元。该车于2024年10月19日送入枣阳市某汽车有限公司维修,2024年10月29日提车(维修10天)。湖北某戊有限公司评估该车每日停运损失为1967元,10天合计19670元;后武汉某己有限公司重新评估为每日2009元。某乙石化运输公司赔偿了枣阳市某丁商贸有限公司的停运损失19700元。
汪某驾驶的车辆登记所有人为湖北某甲物流有限公司,该车在某丙联合财险襄阳中心支公司投保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200万元)。《机动车商业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中约定停运损失为间接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某甲物流公司在投保人声明中盖章确认已收到条款并理解免责内容。
一审判决湖北某甲物流有限公司赔偿枣阳市某乙石化运输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9670元、鉴定费1000元,合计20670元;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经营中容易忽略的三个"坑",让我们一一来看:
第一坑:租车出事,责任谁来扛?
某乙石化公司虽然把车租给了某丁商贸公司,但事故发生后,某乙公司先行赔偿了承租人的停运损失,然后向肇事方追偿获得了法院支持。这说明:企业出租车辆时,一定要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发生事故后停运损失由谁承担"。很多企业以为只要租出去就没事了,殊不知如果合同约定不清晰,出了事故后可能两边都要找你要钱——承租人要你赔停运损失,肇事方又不认账,最终损失还是落到自己头上。
第二坑:保险公司说"不赔",你签字就认了
某甲物流公司认为保险公司没把免责条款说清楚,但法院认为他们在投保人声明上盖了章,还手写了车牌号,就视为已经理解并同意了免责条款。这就提醒我们:给车辆买保险时,千万别图省事随便在投保单上盖章!特别是看到"加粗加黑"的免责条款,一定要问清楚"哪些情况不赔"。比如这个案子中的"停运损失不赔",很多物流公司老板都不知道,以为买了全险就万事大吉,结果出了事才发现要自己掏腰包。
第三坑:停运损失不是按租金算的
某甲物流公司主张应该按年租金1万元来算停运损失(每天约27元),但法院采信了专业评估报告(每天近2000元)。这是因为:车辆的实际运营收益≠租金收益。比如一辆货车,租金可能一年1万,但实际跑运输每天能赚2000元。企业要记住:发生事故后,一定要第一时间委托专业机构评估停运损失,保留维修记录、运营流水等证据,不能简单按合同租金来主张,否则可能少赔一大笔。
给企业的三点实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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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合同要"三明确":明确事故责任分担、明确损失计算方式、明确赔偿流程。建议增加"承租人发生事故导致车辆停运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停运损失"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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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要"三问清":问清哪些损失不赔、问清如何证明已履行提示义务、问清争议解决方式。收到保险单后,务必保存好投保过程录音录像(按监管要求,2017年后投保关键环节应有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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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故要"三及时":及时报保险、及时评估损失、及时固定证据。特别是停运损失,要在维修期间就委托评估,避免事后说不清。
很多企业总以为"事故很少碰上",但一次疏忽可能带来数万元损失。就像本案中,某甲物流公司就因忽视保险条款细节,白白多赔了2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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