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销售未告知泡水史仍需担责-十堰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3民终291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一审)、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1年1月9日,十堰某甲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甲公司)与王某签订一份《车辆成交协议》,约定某甲公司将车牌号鄂CR**奥迪牌小型轿车(车架号:**1971,发动机号:51)转让给王某,双方成交金额166500元。协议补充条款为:此车无水泡、无火烧、无重大事故维修。协议签订后,王某支付购车款166500元,某甲公司交付车辆。2024年5月,王某发现其购买的车辆为水淹车,引起诉讼。
鄂CR****奥迪牌小型轿车于2019年8月6日停放时被水淹,方向锁死,现场通电显示方向故障。中国某乙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此支付保险金10260元。
一审法院认定某甲公司构成欺诈,判决撤销合同、全额退还购车款166500元并支付三倍赔偿金499500元。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某甲公司虽不构成欺诈(因已向王某发送"查博士"历史车况报告),但因未履行专业检测和全面告知义务,导致王某不知情购买泡水车,最终改判某甲公司仅需返还购车款33000元,驳回王某三倍赔偿的诉求。
三、核心观点及企业风险防范指南
关键问题:为什么"不知道"泡水车也要赔钱?
很多人以为:"我不知道车辆是泡水车,怎么能算我骗人?"但法院的逻辑很清晰:你是专业二手车商,不是普通个人,"不知道"本身就是失职!
本案中,二审法院明确指出:
"某甲公司作为二手车交易的卖方,负有对车辆进行检测和整备并将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等真实情况告知买方的义务。"
简单说:
- 你卖车不是"随便卖":专业车商必须主动查清车辆历史(比如通过"查博士"查维修记录、保险记录),不能等买家自己发现。
- "已发报告"≠尽到义务:某甲公司虽然发了"查博士"报告,但报告显示2019年车辆曾维修转向系统,却未深挖"为何维修"(实际是泡水导致),这属于走过场。
- 小疏忽=大代价:即使车辆后来正常开了3年,但因未告知泡水史,仍要赔3.3万元(车价20%)。
给企业的3条救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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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必须"深挖一层"
- 别只看表面报告!比如查到"更换方向机",必须追问原因:是小剐蹭还是泡水?
- 实操建议:建立"双人复核制",要求销售员+技术员共同签字确认车况,保留检测视频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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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话术要"留余地"
- 案例中协议写"无水泡、无火烧、无重大事故",但某甲公司无法100%保证,最终被认定违约。
- 正确话术:改成"经检测未发现水泡、火烧、重大事故痕迹",并在协议中注明"检测基于当前技术手段,不保证历史记录100%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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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保存要"贯穿全程"
- 某甲公司败诉关键:无法证明自己查过泡水记录(仅发了不完整的"查博士"报告)。
- 必备动作:
- 每辆车采购时向原卖家索要《车辆历史声明书》;
- 检测过程全程录像,重点拍水位线、线束锈蚀等部位;
- 微信告知买家车况时,用文字明确写"已告知2019年转向系统维修记录,详见附件报告"。
记住这个公式:专业卖家=更高责任
消费者可以"不懂车",但你作为车商必须"比买家更懂车"。即使买家是同行(如本案王某自称懂车),也不能免除你的检测告知义务——因为普通消费者无法像车商一样获取专业数据。
小提醒:泡水车、事故车只是冰山一角!类似风险还藏在二手车过户、质保承诺、金融贷款等环节。早一天规范流程,少一天诉讼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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