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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保险公司必须理赔 - 赤壁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赤壁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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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常遇到客户问:“买了保险,出事后保险公司为啥不赔?”今天用一个真实案例告诉你:企业只要买了合适的保险且自身有责任,保险公司就该赔! 别再被拒赔理由忽悠了,赶紧看看怎么避免“保险买了却用不上”的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17)鄂1281民初80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事实:
2014年9月15日,赤壁某实验中学学生张某下课期间上厕所回教室的路上被学生苗某撞倒,当场昏迷。赤壁某实验中学将其送至医院治疗。后张某起诉学校和苗某,法院判决:张某的经济损失36018.76元,由苗某的法定代理人赔偿5402.81元,赤壁某实验中学赔偿28815.01元;赤壁某实验中学另赔偿张某精神抚慰金3000元。
此前,赤壁某实验中学于2014年9月27日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壁支公司投保了校方责任险(保险期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合同约定:因学校疏忽导致学生受伤,学校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负责理赔;学校因此产生的诉讼费用,保险公司也应赔付。但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判决结果很简单:法院直接判令保险公司赔偿学校经济损失31815.01元(含精神抚慰金)及其他费用371元,总计32186.01元,10天内付清。

三、企业必须知道的法律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子核心就一句话:企业买了保险却“白买”,往往是自己没做对! 很多企业以为“签了合同=万事大吉”,结果出事后保险公司一句“不符合条款”就拒赔。作为常年帮企业处理纠纷的律师,我必须提醒三点关键风险点:

1. 别只看“保险名称”,重点盯死“责任条款”
赤壁某实验中学能胜诉,关键在合同写明了“因学校疏忽导致学生受伤要赔”。但现实中,企业常犯两个错:

2. 事故处理必须“快、准、全”,别让证据溜走
本案学校赢在两件事:

3. 别让“小疏忽”变成“大损失”:管理漏洞是风险源头
法院明确说:学校要赔,是因为“未尽到安全教育和管理职责”。本案中,下课高峰期厕所通道拥挤,学校没安排老师值守,属于典型管理缺失。
💡 关键启示:保险是“事后补救”,但事前管理才是省钱王道


最后划重点:保险不是“免死金牌”,而是“风险管理工具”。企业要像检查消防设施一样检查保险合同——买对条款、管好现场、留好证据,才能真正在出事时“保险生效”。如果您是学校、工厂、商场等企业,现在就该做三件事:
1️⃣ 翻出保险合同,重点看“责任免除”条款;
2️⃣ 梳理近1年事故,检查是否符合理赔条件;
3️⃣ 联系法律顾问做一次“保险体检”。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团队撰写。我们专注为企业解决“签合同时看不出、出事时才爆发”的法律风险,10年服务500+企业零重大事故。风险防范做得好,打官司的钱省下来发奖金不香吗?
注:文中企业及人名已按司法实践匿名化处理,案件细节源自公开裁判文书。

(本文发布于2026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