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土地租赁必知:转租权确认与补贴归属不清将担高额赔偿-天门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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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9006民初81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天门市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某场村村民委员会签订《石场村集体资源承包(租赁)合同》,某场村村民委员会将1706.38亩土地租赁给该公司用于虾稻轮作。2017年11月7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同意该公司将部分田块转包给第三方经营。2018年11月1日,该公司与石某签订《高标准稻田工作基地出租合同》,将99亩土地出租给石某,租期4年(2018年11月1日-2022年11月1日),租金570元/亩/年。
2019年,双方因虾稻共作奖励补贴发生争议,约定88亩租金降至520元/亩/年,11亩维持570元/亩/年。石某支付部分租金后仍欠2030元。2020年,因农药导致石某龙虾死亡,双方协商再减租200元/亩/年(88亩按320元、11亩按370元计算)。石某2020年欠12230元,2021年全款未付。2022年11月租期届满后,双方未续签合同,石某继续占用土地。
天门市某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起诉要求返还土地并支付拖欠租金17万余元。法院查明:该公司已领取2023-2024年稻谷补贴7832.88元并同意抵扣租金。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石某15日内返还99亩土地,支付拖欠租金及占用费144,697.12元,并按53,020元/年的标准支付后续占用费至实际返还日。石某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请求,维持原判。
三、企业如何避开土地租赁"雷区"?
这起案例看似是"欠租不还"的简单纠纷,实则暴露了企业土地租赁中三大致命漏洞,企业主务必警惕:
1. 转租权没"白纸黑字",等于埋下定时炸弹
石某主张"土地未登记,转租无效",但法院指出:只要原始合同明确允许转租(如本案《补充协议》),即使没办登记,转租依然有效。《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登记只是"对抗第三人"的工具,不是合同生效的前提。
✅ 企业应对策略:
- 签订转租合同前,必须确认原始合同有"允许转租"条款,最好让村委会在协议中盖章确认;
- 主动办理土地经营权登记(费用低、耗时短),避免第三方主张权利时陷入被动。
2. 补贴归属没约定清楚,等于给对方留"讨价还价"空间
石某要求将1000元/亩的国家补贴从租金中扣除,但法院认为:补贴是公司以主体身份申报获得的,且合同已约定"政策性补助归甲方所有"。双方2019年因补贴争议调整过租金,事后就不能再反复主张扣减。
✅ 企业应对策略:
- 在合同中直接写明:"所有政府补贴(含虾稻奖补、稻谷补贴等)归出租方所有";
- 若同意让利(如本案减租),必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注明"此调整已包含所有补贴因素,承租方不再主张其他扣减"。
3. 改造费用没提前说好,最后只能自己吞
石某声称投入17万元改造虾稻田,要求抵扣租金,但法院驳回:合同写明"承租方自主经营、风险自担",未约定费用分担,改造就是自己的成本。更致命的是,他一审没提反诉,二审才举证,直接丧失主张权利的机会。
✅ 企业应对策略:
- 出租方:在合同中加一句"承租方自行承担经营中的所有改造、维护费用";
- 承租方:若需大额改造,必须签补充协议约定"到期后按比例补偿"或"可抵扣最后X年租金"。
额外提醒:租期届满后继续占用土地?法院可按"市场价"判赔!本案中,原合同到期后,因周边同类土地租金上涨,石某需按更高标准(530元/亩/年)支付占用费。务必在合同中约定:"期满不还按原租金200%计费",让违约者付出代价。
四、专业护航,让企业零风险经营
土地租赁看似简单,但一个条款疏漏就可能让企业损失数十万。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为企业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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