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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合意解除只能索赔实际损失,不能索赔预期利润-当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当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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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2)鄂05民终223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21年8月23日,当阳市庙前镇清某河村村民委员会与河南某科有限公司签订《当阳市庙前镇清某河村党群服务中心办公楼整体平移工程施工合同》,将清某河村党群服务中心办公楼整体平移工程发包给河南某科有限公司施工,双方约定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进场,工程合同工期为40个日历天,合同价款为31万元。2021年8月28日,河南某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闯与当阳市庙前镇清某河村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阮某红电话沟通,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2021年9月17日以后开工。2021年9月14日,阮某红电话告知张某闯,清某河村委会办公楼平移工程财政评审价格为20万元,张某闯表示"20万元搞不了"。一审庭审中,双方均认可合同已经解除。2021年9月18日,湖南筑龙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评审报告,载明清某河村委会办公楼平移工程审定含税工程造价为23.5万元。2021年9月23日,当阳市庙前镇清某河村村民委员会与南阳某源有限公司签订《承揽建筑物整体平移工程施工合同》,将当阳市庙前镇清某河村党群服务中心办公楼整体平移工程发包给南阳某源有限公司施工,合同价款为23万元。

判决结果:河南某科有限公司起诉要求赔偿13万元"应得利益损失",一审和二审法院均驳回其诉讼请求,认定合同是双方协商解除而非村委会违约,因此不能索赔预期利润。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法律风险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经常踩的"大坑":把协商解除合同当成对方违约来索赔。很多企业老板认为:"合同没做成,肯定是对方毁约,我当然能要回预期利润!"但法律可不是这么想的。

关键区别在哪里?

本案中,村委会电话说"财政评审只有20万",公司回复"20万搞不了",这等于双方口头协商解除了合同,而不是村委会单方面撕毁合同。所以河南某科公司主张的13万元"利润损失"法院根本不认账——你合同都没开始干,哪来的利润?

企业风险防范三步走

  1. 签合同前:把"意外"写清楚
    建设工程常遇政府评审价低于合同价的情况。正确做法是在合同里加一句:"如财政评审价低于合同价10%,双方应重新协商价格;协商不成的,可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本案如果写了这条,公司至少能拿回前期准备费用。

  2. 谈解约时:用书面代替口头
    村委会一个电话说价格,公司口头回"搞不了",等于埋下隐患。正确操作是:
    ✓ 立即发书面函件:"贵方单方面降低价格,已构成违约"
    ✓ 或明确写"我方同意按20万履行,否则解除合同"
    这样就能把"协商解约"变成"对方违约",索赔底气足十倍!

  3. 要赔偿时:证据比眼泪管用
    河南某科公司只交了自己做的"成本核算单",法院当然不认。想要回损失必须准备:
    ✔️ 第三方评估报告(比如本案中的23.5万评审价)
    ✔️ 实际支出凭证(人员工资、设备定金等)
    ✔️ 对方违约证据(书面通知、录音等)

特别提醒:很多企业以为"合同解除了就能要利润",其实法律只保护"真金白银的损失"。就像你约朋友吃饭,走到半路朋友说"改天吧",你不能说"我本来要吃300块的海鲜大餐,赔我300!"——只能要回已付的打车费。

企业合同纠纷中,80%的败诉源于没搞清"解除性质"。建议在签大额合同时,让专业律师审核关键条款,花小钱省大损失。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法律服务,提供极高的性价比方案:首次合同审查免费体验,专项服务可先试用满意后付款,让您零风险享受专业法律保障。合同无小事,提前防范才能让生意稳稳向前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