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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旷工超15天且患癫痫未获医疗期保护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有效-松滋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松滋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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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2)鄂10民终190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1998年10月,燕某入聘某电信松滋分公司工作。2006年3月31日,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书》,期限为三年,从2006年4月1日至2009年4月1日止。2009年3月31日,双方续订劳动合同,从2009年4月1日至2014年4月1日止。2014年4月1日,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燕某最后一个工作岗位为客服服务组客服代表。燕某于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27日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北京朝阳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就诊,诊断为疑似癫痫;2020年12月15日、2022年5月24日在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附属协和医院门诊就诊,诊断为症状性癫痫。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1月,某电信松滋分公司认为燕某因未向公司请假,未履行任何审批手续,已经累计旷工29天为由,于2020年12月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中国电信湖北公司员工管理办法(试行)》第51条规定,作出《关于解除与燕某同志劳动合同的通知》,并于2020年12月17日向燕某送达通知。2021年12月3日,燕某向松滋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员会于2022年3月11日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某电信松滋分公司作出的《关于解除与燕某同志劳动合同的通知》无效,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某电信松滋分公司不服该裁决,向松滋市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最终判决:撤销松滋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书;确认某电信松滋分公司作出的《关于解除与燕某同志劳动合同的通知》有效,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于2020年12月17日解除。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企业如何防范劳动用工法律风险

这个案例给企业敲响了警钟!很多企业以为只要员工生病了就不能解雇,结果吃了大亏。实际上,法院判决清晰告诉我们:即使员工患病,只要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企业依然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受医疗期限制

三个关键法律风险点,企业必须注意:

1. 旷工证据要"铁证如山",不能只靠打卡记录
燕某辩称自己有打卡记录,但法院发现她的打卡时间异常(如上午9:57打卡后就没有下班记录,或在非工作时间打卡),最终认定这是"为制造打卡记录而打卡",并非实际在岗工作。企业HR注意了:

2. 医疗期≠"免死金牌",关键看解雇理由
燕某主张自己患癫痫应享受24个月医疗期,但法院指出:医疗期保护只适用于企业"无过失解雇"(如不能胜任工作、经济性裁员)的情形,不适用于员工"严重违纪"的情形

3. 解雇程序必须"一步不落",工会意见是护身符
本案中某电信松滋分公司做得非常规范:先做《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再书面通知工会,工会开会表决后才正式发解雇通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未通知工会的解雇可能被认定为违法

给企业HR的实操建议:

特别提醒:很多企业栽在"口头解雇"上!必须书面通知员工,写明解雇理由和法律依据,并保留送达证据(如EMS邮寄回执、员工签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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