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供有效居间服务必须退还中介费-天门中介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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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中介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9006民初2217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10月25日,某甲公司作为甲方与某乙公司作为乙方签订《居间合同》,约定:就某项目居间事宜达成协议;工程名称为某项目;工程地址为湖北宜昌市;工程内容为工程项目监理;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包括项目工程清单、图纸、相关单位要求等。乙方负责推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协调甲方与建设方的关系。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签订合作协议后,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居间费用20万元。如居间不成功,乙方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甲方预付的居间费用。同年10月28日,某甲公司通过彭某涛向某乙公司支付居间费20万元。此后,某乙公司未履行居间义务,某甲公司提起诉讼。庭审中,某乙公司表示不清楚某项目是否开工,也不清楚某甲公司是否作为项目监理方参与工程。
法院判决:某乙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某甲公司退还20万元中介费,并以20万元为基数,自2025年7月1日起按年利率3.0%支付资金占用费至实际付清之日止;驳回某甲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主要由某乙公司承担。
三、企业如何防范居间服务合同风险
这个案例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中介服务课":当企业花钱请中介帮忙找项目时,如果中介啥也没干成,这笔钱必须退回来!法院的判决很明确:收了20万中介费,却连项目是否开工都不知道,这明显是"收钱不办事"。
企业老板们要注意这三个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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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不成功"必须明确标准,不能含糊其辞
某甲公司和某乙公司签合同时约定了"居间不成功需退款",但没写清楚什么叫"不成功"。结果某乙公司狡辩说"项目还在进行中"。企业签居间合同时,一定要写明具体标准:比如"3个月内未促成合同签订即视为不成功"或"建设方未正式通知进场即视为不成功"。白纸黑字写清楚,避免对方扯皮。 -
中介公司必须证明自己"真干活了"
某乙公司声称自己提供了服务,却拿不出任何证据,法院直接判败诉。企业作为服务需求方,要随时记录沟通过程:微信聊天要存证,会议要写纪要,发送资料要保留回执。而中介公司更得注意:每次联系客户、提供信息都要留痕,否则就像本案中的某乙公司,说破嘴皮子法院也不信。 -
付款方式要设"安全阀",别一次性付清
某甲公司犯了个低级错误:合同刚签就付了20万全款。聪明的企业会分期付款:签约付30%,促成初步意向再付30%,最终签订主合同后才付尾款。这样既能督促中介认真干活,也能保护自己资金安全。就像买房子,没人会一次性把全款给中介吧?
特别提醒:
很多老板觉得"都是熟人介绍的,不用太较真",结果吃了大亏。本案中某乙公司连项目基本情况都说不清,明显是"皮包公司"作风。企业找中介前一定要做三件事:查对方营业执照是否有效,看有没有类似项目成功案例,核实法定代表人是否真实在职。花半小时做背景调查,能避免20万的损失!
记住:中介合同不是"人情合同",而是"证据合同"。该签的字要签,该留的证要留,该设的付款条件要设。钱给了就要有服务,没服务就得退钱——这是法院告诉我们的硬道理。企业签合同时多花10分钟把条款写清楚,将来就能少打1年官司少损失几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