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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包工程需严防劳动关系认定风险-当阳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9 当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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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企业老板,您可能觉得把工程分包出去就万事大吉了。但这个真实案例提醒我们:分包环节稍有不慎,工人一纸诉状就能把您拉进劳动争议官司!今天用当阳市这个高铁项目纠纷,教您三招避开“替人背锅”的风险。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3)鄂0582民初110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2年11月19日,张某按照邓某的要求到沪蓉高铁武宜段六标段项目部二分部(当阳隧道)从事混凝土浇灌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两天半休息一天,完成工作任务即可下班,工资按件计算,工资由邓某发放。2022年12月1日,张某在工地上进行脱模作业时受伤。张某于2023年5月16日因确认劳动关系向当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无法送达被申请人为由于2023年6月8日作出当劳人仲不字[2023]23号不予受理通知书。张某不服该不予受理决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最终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认为张某受邓某安排工作、工资由邓某发放,与被告公司不存在人格和经济上的从属关系,因此不构成劳动关系。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分包不是“甩手掌柜”,三招守住安全线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关键点:企业把工程分包出去,如果直接管工人、发工资,就可能被认定为“事实老板”,工人出事时您得兜底! 法院明确说了,劳动关系要看“谁管人、谁发钱”。张某虽然在被告公司的工地上干活,但活是邓某安排的、钱是邓某发的,公司既不考勤也不定工资,自然不算张某的“东家”。

对企业来说,这不是赢了官司就高枕无忧——光应诉就耗了半年时间,还差点赔钱!要真正防风险,记住这三条“铁律”:

  1. “人”交给分包商,您只盯工程:工人招谁、管谁、罚谁,必须让分包商全权负责。比如案例中的混凝土浇灌,公司别直接指挥工人“几点开工”“怎么脱模”,否则工人会说“您就是我的老板”。您只需检查工程质量,别插手“人”的管理。
  2. “钱”不能经您手:工资必须由分包商发放,且保留好转账记录和工人签字。千万别图方便用公司账户代发工资,也别按日结现钱——案例中张某的工资由邓某按件计算发放,公司没碰钱,成了胜诉关键。
  3. 合同写清楚“责任墙”:和分包商签合同时,白纸黑字写明“工人社保、工伤、薪酬全由分包商承担”。还要查证分包商是否有资质、是否和工人签了劳动合同(哪怕简单协议也行)。就像案例里公司输在没证明邓某和自己的关系,如果合同早写清“邓某是独立承包方”,风险早隔绝了。

一句话总结:分包工程不是“一签了之”,管住您的手(别管工人)、捂住您的钱(别发工资)、签好您的合同(划清责任),才能让分包真正“分忧”而非“分险”。下次遇到工人受伤闹纠纷,您就不会像案例中企业一样被推上被告席了!